一、培养目标
企业管理硕士生培养目标是既要培养企业的实际管理人员,又注重管理科学理论教育,为学科的发展培养培养接班人。要求硕士研究生具有优良的政治思 想和道德素质与健康的体魄,掌握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具有社会主义的思想、信念与道德,集体主义与爱国主义和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与高尚的科学道德。经过专业理论学习,毕业生应当成为理论功底扎实、能够适应未来社会激烈竞争的复合型人才,能够胜任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的中、高级企 业管理工作。具体而言,本专业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主要能胜任以下工作:
(1)企业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理论研究:
(2)工商管理和企业管理数字:
(3)工商企业职业经理:
(4)金融、证券企业业务。
二、研究方向
1、现代企业制度和管理创新研究
2、企业发展与管理战略研究
三、学习年限
学制三年。前三个学期学完全部必修课和有关选修课,后三个学期撰写毕业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
四、课程设置
1、公共必修课:(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4学分)
(2)英语 (6学分)
2、专业必修课:(1)《资本论》与当代经济研究 (2学分)
(2)宏观经济管理研究 (2学分)
(3)知识经济与管理创新 (2学分)
(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 (1学分)
(5)西方管理理论与实践研究 (2学分)
(6)现代企业战略管理 (2学分)
(7)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研究 (2学分)
(8)现代企业市场营销 (2学分)
(9)企业财务管理理论与实践研究 (2学分)
(10)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研究 (2学分)
(11)电子商务 (1学分)
3、选修课: (1)西方经济学 (2学分)
(2)发展经济学 (1学分)
(3)会计理论与实践研究 (1学分)
(4)经济计量学 (1学分)
(5)国际金融研究 (1学分)
(6)技术经济及管理学 (1学分)
(7)电子政务理论与实践 (1学分)
(8)企业组织行为研究 (1学分)
4、任意选修课(另行安排)
5、社会调查课 (2学分)
总学分 (41学分)
五、学习时间安排
第一学期
1、必修课:(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54课时)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 (18课时)
(3)英语(一) (60课时)
(4)《资本论》与当代经济研究 (48课时)
2、选修课:(1)国际金融研究 (30课时)
(2)会计理论与实践研究 (33课时)
第二学期
1、必修课:(1)西方管理理论与实践研究 (30课时)
(2)英语(二) (60课时)
(3)电子商务 (18课时)
(4)宏观经济管理研究 (36课时)
(5)知识经济与管理创新 (36课时)
2、选修课:(1)西方经济学 (36课时)
(2)经济计量学 (33课时)
3、社会调查课 (2周)
第三学期
1、必修课:(1)现代企业战略管理 (36课时)
(2)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研究 (33课时)
(3)企业财务管理理论与实践研究 (33课时)
(4)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研究 (36课时)
(5)现代企业市场营销 (33课时)
2、选修课:(1)电子政务理论与实践 (24课时)
(2)技术经济及管理学 (24课时)
(3)企业组织行为研究 (24课时)
(4)发展经济学 (18课时)
第四学期-第六学期:
社会调查、撰写学位论文并进行答辩
六、学位论文与答辩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在完成学习计划所规定的课程的同时,根据导师的指导,按照确定的专业方向,酝酿学位论文的选题并进行资料收集工作。在第三学 期确定论文选题,形成写作大纲,写出论文开题报告,并举行开题报告论证会;第四学期进行调研及论文写作;第五学期完成撰写工作,在第六学期前两个月统一组 织进行论文评阅和答辩。硕士学位论文实行导师负责制。
七、培养方式和方法
1、实行导师指导和导师组、教研部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教研部具体负责并经导师组研究制定教学计划,了解并检查导师培养研究生的进展情 况,做好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调研指导和论文答辩的有关组织工作;导师承担并完成有关课程的教学任务,提出研究生学习的书目,围绕专业方向指导研究生学 习,培养他们独立思考和研究、分析问题的能力,组织和指导研究生进行社会调查和参加学术活动,帮助研究生确定和选好论文题目,认真指导学位论文的写作。
2、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树立刻苦的学习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努力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全面完成学习任务。
3、教研部和导师组安排一定的时间组织研究生开展社会调查和调研报告写作。学位论文调查由导师根据需要安排。
4、为了扩大研究生的知识面,研究生在学习期间,除完成规定的必修与选修课程外,要求根据自身需求选修2学分任意选修课程。
5、为了提高研究生的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要求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在省级以上理论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
6、考核方式:必修课以考试为主,选修课以考查为主,均采用百分制;每门课在课程讲授结束后即进行考试或考查,不及格或不合格者准予补考一次,仍有2门以上课程不及格或不合格者,不予毕业,作肄业处理。
八、学位授予
获得40个学分以上(含40个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授予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