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点简介:劳动经济学

东北师范大学 考研网/2016-04-10


  劳动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才兼备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高级经济学人才。
  1.掌握本门学科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初步形成专业研究方向,并具有独立的科研能力。
  2.能运用现代经济分析方法和计算手段。
  3.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4.有高度社会责任感,能胜任高层次的研究、教学或经济管理工作。

  二、研究方向
  1.劳动力市场与劳动力资源配置
  2.劳动就业与体面劳动
  3.劳动激励与薪酬制度设计
  4.劳动关系研究
  5.人力资源开发研究
  6.劳动保障问题研究

  三、修业年限
  硕士生修业年限为2-3年。全日制硕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非全日制硕士生和生源为跨专业、同等学力的硕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
  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的硕士生,若以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东北师范大学在CSSCI以上级别期刊(含CSSCI)发表1篇与硕士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经本专业硕士生导师组审核同意后,可申请提前毕业。

  四、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其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方向选修课的学分不少于15学分。达到学分要求,且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五、培养方式
  1.硕士研究生培养以课程学习和阅读文献为主。
  硕士生入学后开始自己阅读上述文献,必须在第2学期期末之前交2份书面的文献阅读报告。
  2.充分发挥个人学习与研究计划在引导和促进硕士生自主学习和研究中的作用。硕士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学习和研究计划,该计划应在入学后3个月内完成。
  3.硕士研究生教学形式应灵活多样,提倡采用研讨班、专题式、启发式等多种教学方法,把课堂讲授、交流研讨、案例分析相结合,注重硕士生自主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4.论文工作环节应侧重于硕士生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训练,培养硕士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进一步丰富实践教育的内涵与形式,将实践教育贯穿于硕士生培养全过程,充分发挥实践教育的全面育人功能。
  6.采用导师个人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在充分发挥导师主观能动性的同时,注重发挥集体智慧,拓宽硕士生的学术视野;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努力体现“尊重的教育”理念,引导和促进研究生的自主和个性化发展。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
  1.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劳动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课 程

类 别
课 程

编 码
课程名称开课align="center">学期

备注
公共

基础课
**1马克思主义理论春季603
**2-x基础外国语春季

秋季
804硕士生需从4门课程中选择2门

学科基础课
**1中级微观经济学秋季603硕士生需至少选择3门不少于6学分的课程,其中含一门3学分的研究方法类课程
**2中级宏观经济学春季603
**3中国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秋季402
**4新制度经济学春季603
**5社会学研究方法秋季603
专业

主干课
**1劳动经济学专题研究秋季402硕士生需选择3门6学分的课程
**2人力资源开发研究春季402
**3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春季402

专业方向课
**1就业与收入分配问题研究秋季402研究生需至少选择3门不少于6学分的课程。
**2绩效管理研究春季402
**3劳资关系研究春季402
**4劳动力市场研究春季402
**5劳动安全问题研究春季402
公选课、跨专业课跨专业的学生应选修金融学、财政学原理,学分分别为1学分。

  2.教学方式
  教学方式可灵活多样,学院倡导实行讲授与研讨相结合的教学方式。
  3.考核方式
  成绩考核主要采取大开卷方式或写作论文的形式进行,社会学研究方法采取闭卷考试。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应注重运用科学的方法解决实际问题,本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应注意实证研究。
  学位论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研究计划
  硕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尽早初拟论文选题范围,并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制定研究计划,提交学院备案。
  (2)论文开题报告
  硕士生应于第三学期初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时间与论文通讯评阅的时间间隔不应少于8个月。
  开题报告的审查重点放在考查硕士生文献收集、整理、综述能力和研究设计能力。
  (3)论文进展报告
  硕士生在撰写论文过程中,应定期向导师作刚至少两次论文进展报告,并在导师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论文。报告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如果采用口头形式,应形成相应的文字记录以用备查。
  (4)论文评阅与答辩

  硕士生学位论文必须由导师认可,并经过专家评阅认定合格后,方可进行答辩。
  论文答辩应从论文选题与综述、研究设计、论文的逻辑性和规范性、工作量等方面重点考查论文是否使硕士生受到了系统、完整的研究训练。
  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应修改论文,并再次申请答辩,两次答辩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半年。硕士生的论文答辩应按照《东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有关要求进行。
  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各个环节的规定任务,通过论文答辩后记3学分。

  附:经典文献目录
  (1)(美)舒尔茨:《论人力资本投入》,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0年版;
  (2)(美)阿瑟·奥肯:《平等与效率》,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
  (3)曾湘泉主编:《劳动经济学》,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年版;
  (4)杨灿明:《转型经济中的宏观收入分配》,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2年版;
  (5)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变迁与评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6)陈宗胜:《经济发展中的收入分配》,上海三联书店,1994;
  (7)岛田晴雄:劳动经济学,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
  (8)马尔萨斯:人口原理,商务印书馆,1961;
  (9) 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重译本),高鸿业译,商务印书馆,1999;
  (10) 加里·S·贝克尔:《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海三联书店,2008。

相关话题/东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