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为顺利完成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保证此项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科学、有效,特制定如下工作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方法,选拔优秀人才。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坚持学术标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察,注重客观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考察的基础上,还要突出对专业素质、动手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业务课考核成绩尽可能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标准。
3.坚持公正公开,维护考生权益。政策规范透明,程序公正公开,结果主动公示,监督机制健全,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东北亚研究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邱 松 于 潇
副组长:吴 昊 张剑宇
成 员:王晓峰 巴殿君 张广翔 陈志恒 廉晓梅
职 责:负责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三、东北亚研究院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小组
组 长:吴 昊
成 员:赵毅博 山 丹
职 责: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要求,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四、东北亚研究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组 长:张剑宇
成 员:陈英姿 崔 健 戴 宇
职 责:对复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五、东北亚研究院各专业复试小组
每个专业复试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人组成,小组成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六、复试时间安排(含专项计划考生)
1.3月27日上午8:30— 资格审查(地点:东荣大厦414),审查结束后自行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往届毕业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本科阶段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在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要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有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提供1篇以上(含1篇)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并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
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与《吉林大学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建站国际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体检相关事宜资格审查当天通知各位考生。
2.3月27日下午13:30—15:30专业课笔试。(地点:东荣大厦404、B215)。
报考国际政治、人口学专业考生在东荣大厦404进行专业课笔试;报考世界经济、区域经济、世界史专业的考生在东荣大厦B215进行专业课考试。
3.3月28日上午8:30— 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具体面试及等候点如下:
(1)世界经济专业(面试地点:东荣大厦402,学生等候地点:东荣大厦404)
(2)区域经济学专业(面试地点:东荣大厦408,学生等候地点:东荣大厦404)
(3)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人口学专业(面试地点:东荣大厦411,学生等候地点:东荣大厦404)
(4)世界史专业(面试地点:东荣大厦414,学生等候地点:东荣大厦404)
(5)国际政治专业(面试地点:东荣大厦B座215,学生等候地点:东荣大厦B215)
七、复试内容
1.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包括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2.专业课笔试由院里统一组织,并制定统一的测试方式。专业课复试按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科目,按笔试方式进行。
3.综合面试主要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含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情况;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
具体要求:
(1)每个考生面试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为5人,且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存3年备查;
(4)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期间如必须接听电话或有事暂时离开面试现场时,面试工作应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再进行面试工作。
八、复试成绩
1.复试考核成绩包括笔试100分,面试200分(其中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分)。复试成绩笔试低于60分,面试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2.在招生考试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总成绩。
3.考生按招生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名额按照由高向低顺序依次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关于调剂
对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原则上在校内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
1.调剂考生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必须符合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和调入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的调入专业要与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硕士和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我院。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我院。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参加强军计划和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7.校内调剂的考生,应由考生本人填报“校内调剂申请表”(在吉林大学招生网下载),送交东北亚研究院办公室。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调剂。
8.所有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调剂,否则无效。
十、关于录取
1.拟录取考生名单严格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
2.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
3.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相关文件执行。
4.符合加分政策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要求,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复试。
十一、本实施细则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