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情况,现将公共卫生学院2015年公共卫生硕士(MPH)复试及录取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 复试、录取须对考生德智体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2. 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吉林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中的具体要求进行。
3.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二.复试条件、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复试条件:
1.满足吉林大学制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
2.在学校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学院根据招生名额制定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总成绩152分(含152分)以上;综合成绩90分(含90分)以上;外语成绩50分(含50分) 以上。复试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上述要求。
(二) 时间:2016年1月12日(周二)
(三)地点: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新民大街1163号,吉林省电视台南侧,吉林省文化厅对面)
(四)联系方式:电话:0431-85619445;联系人:杨老师
三.资格审查和要求
(一)考生在复试中需提供的审查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4.《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1份
5.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打印件1份。(网址:http://www.chsi.com.cn) 如无法提供此表,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2008年9月1日至2015年8 月31日期间获得学士学位者须提供学位证书在线查询结果打印件1份,2008年9月1日以前获得学位或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查询结果的考生,须提供书面学位认 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6.承诺书。(请在附件中下载填写)
(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要求,考生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证,立即取消复试资格,其责任考生自负。
(三)对无故不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安排
(一)召开学院复试工作会议
时间:2016年 1月11日,下午13:30
地点:公共卫生学院二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2015年公共卫生硕士(MPH)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全体人员。
(二)召开考生复试会议及资格审查:
时间:2016年 1月12日(星期二),上午8:00
地点:公共卫生学院三楼学术报告厅
参会人员:2015年公共卫生硕士(MPH)全体复试考生
会议内容:1.传达学校研究生院、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2.提交审查材料并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3.购买政治理论教材。
(三)政治理论考试( 开卷 ):
时 间:2016年1月12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
地 点:地下室MPH(2.3号教室)、成人教室
参加人员:2015年公共卫生硕士(MPH)全体复试考生
考场分配:见各考点公示名单
(四)综合面试
时间:2016年 1月12日(星期二),13:00—17:00
地点:
第一组:学院二楼会议室
第二组:一楼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会议室
第三组:地下室MPH教室(3号教室)
第四组:地下室MPH教室(2号教室)
面试内容:考核考生综合upload/file/chengnuoshu.doc素质及能力,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实践能力等。
面试考生分组:见各面试点公示名单
(五)材料上报:2016年1月14日,上报复试、录取材料。
五.录取
今年录取工作将采取差额、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将根据考生初试、政治理论考试、综合面试情况,按照排序录取。
六.公示
经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审批后,录取名单在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主页学院信息中公布。
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