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人必须按国家政策要求同时提交能证明考生业务、科研能力优秀的相应材料,其中应届本科生四年学习各门考试成绩平均应达到75分以上(有补考或重修成绩一律按60分计)。否则不予接受申请。
三、有关说明
1、根据第一条的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会远远超出学校可能取得的破格录取指标数,学校将严格执行第二条的有关要求,无法提供相应材料或不符合要求者学校拒绝接受申请。符合要求者在复试后由各学院根据考试、业绩、能力等综合情况按学科根据具体下达指标数择优等额上报。
2、在同等条件下申请人为本校教师(含应科院和南昌校区)、或本校教师的子女及配偶者予以优先考虑。
3、报考照顾专业达到C类考生线者一律视为一志愿上线考生与本专业其他上线考生一并参加复试和排序,但必须提交破格复试申请书。
4、报考照顾专业达到30/50/270成绩要求的考生参照第二条要求可申请破格复试,录取不受破格指标限制。
5、参加破格复试被录取的考生除特别说明(照顾专业达到C类线和校本部教师经人事处同意报考者)外一律为个人自筹。
6、申请破格复试程序:
①、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准备相关业绩佐证材料。统一交申请学科所在学院。受理申请截止时间为4月6日。
②、学院按第一、第二条要求审查申请人材料。
③、4月10日研究生处根据总名额分配破格指标至各学院。
④、学院确定准予复试名单通知相关考生填写破格复试申请表。
⑤、准予破格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复试结果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