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2013年我校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50人。
二、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三、全国联考报名的日期、程序
1、报名办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研究生院大楼核验学历和学位证书并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在报名系统生成打印的《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10月17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3、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交我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科目、时间与大纲
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10月27日。
五、复试与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自行组织录取工作,择优录取。
六、培养方式与收费标准
学习年限三年。授课方式为每年两次集中授课。三年学费共计30000元/每生(含论文答辩费)。
七、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南昌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电话:15070895236(李老师),地址:南昌大学青山湖校区(南京东路235号行政楼一楼1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