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合肥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
合肥师范学院位于包公故里、全国四大科教基地城市之一的安徽省合肥市,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创建于1955年,前身为安徽教育学院,2007年改建更名为合肥师范学院,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工作单位。
学校设有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艺术传媒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文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和外语系、音乐系、数学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化学化工系、生命科学系、体育科学系等12个院系及大学英语、公共计算机、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体育等4个公共课教学部。现有普通本科专业44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特色专业4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2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项、示范实验实训中心3个。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13221人。
学校现有锦绣、三孝口两个校区,占地540亩(规划1200亩的滨湖校区已首批征地500亩),校舍面积30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836万元,纸质图书88.66万册,电子图书175.85万册,其中古籍藏书居省内前列。现有专任教师667人,其中正高39人、副高153人,博士、硕士556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6人,省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5人,省教学名师2人,省级教坛新秀6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6人。
学校拥有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校级科研机构11个。近年来,承担厅级以上教科研项目462项,其中国家社科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2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268篇,其中被SCI、EI收录211篇;出版著作(教材)50部;获批国家专利15项;获得厅级以上科研奖励72项,其中安徽省科学技术奖3项,安徽省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出版奖3项,省教学成果奖14项。
学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力打造并形成了电气信息类、文化产业类、教师教育类等3个特色专业群,研究、服务和支撑安徽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学校是教育部“国家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安徽省教师教育的主要基地,并与合肥市庐阳区、包河区、经开区政府合作共建“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与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重点高校合作建立“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承担了“国培计划”和安徽省“教育援疆”教师双语培训等重大项目。安徽省教育厅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指导中心、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均挂设在学校。办学50多年来,学校培养了高等专门人才6万余名,培训中小学校长和教师16万人次。其中,毕业于物理系87届校友高鸿钧当选为中科院院士。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美国、德国、澳大利亚、泰国、新西兰等15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办学与学术交流关系,与台湾铭传大学合作设立“安徽教育中心”。学校重视育人环境建设,积极构建和谐校园,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连续四届安徽省“文明单位”。
面向“十二五”,学校坚持“高起点、快发展”战略,围绕“上水平、上特色、上层次”的总体目标,立足合肥,面向全省,辐射区域,努力把学校建成一所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服务能力强,应用特色明显,具有一定综合竞争力,在省内外有影响的应用型本科院校,为实现高教强省、推进安徽奋力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招生类别与专业领域
招生类别: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领域: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数学、化学、美术、英语、思政、物理、体育、生物)。
招生人数:5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1(最终以教育部下达当年计划数为准)。
二、培养目标
适应中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掌握现代教育科学理论、学科教学与管理理论,培养“乐教懂教,善教会管”,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研究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的教学研究型教师及管理人才。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的人员,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照相、确认的方式。考生须于2013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28日。
3.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和报考信息确认。
五、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3.报考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目如下:
101-思想政治理论(参加全国统考)、204-英语二(参加全国统考)、333-教育综合(学校自命题)、90X-(学科教学论-学科教学方向)/(教育管理学-教育管理方向)(学校自命题),详细科目见附件1。
另外,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自命题考试科目“333-教育综合”考试大纲参照教育部“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大纲”。
(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2014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学科学位与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面试等,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及初试、复试权重等由我校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4.以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调剂
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以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体检在考生复试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1.学费:根据国家文件规定2014年新入学研究生均收费,标准以安徽省教育厅及安徽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2.奖学金
(1)新生入学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且初试成绩排名前50%的考生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初试成绩排名前10%(含10%)的考生一次性奖励8000元,初试成绩排名前10-30%(含30%)的考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初试成绩排名前30-50%的考生一次性奖励3000元。
(2)校级奖学金: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3000元/人、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获奖覆盖面占学生总数60%。
(3)专项奖学金:学校设有“江博教育硕士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符合条件研究生均可以申请。
(4)国家奖学金:每年依据省主管部门下达指标进行评审推荐。
3.培养费:为鼓励研究生从事科研工作,每学年补助学生培养经费1500元/年,生活补助经费3000元/年。
4.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额度达3000-5000元/项。
5.“三助”岗位,每年不低于3000元/人,覆盖面一般占学生总数30%以上。
6.研究生在读期间生活费自理;在校住宿的,住宿费自理。
九、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2年;学生完成所修课程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十、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及安徽省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及安徽省最新政策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4098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
邮政编码:230601
联系部门:学科学位与研究生处
办公地点: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图书馆二楼北侧
联系电话:0551-63676140;0551-63673090 传真:0551-63676140
E - mail:yjsc@hf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