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工作, 选拔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优秀人才,保证录取新生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相关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由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根据学科、专业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和试题,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织复试。
(三)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成员必须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且当年无亲属报考与本人复试工作范围相关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名单须报研究生部备案。
(四)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巡视,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复试工作
(一)确定复试对象的条件和程序:
1.一志愿上线考生:初试成绩符合一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所有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2.调剂复试考生:A、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B、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C、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D、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剂复试考生由我校初步审核并确定同意调剂后,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平台上进行回复。
3. 破格复试考生:学校原则上不安排破格复试,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个别考生,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研究生部)提出申请,经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初步审定后,由学院通知考生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破格复试审批表》,按程序批准后参加复试。
(二)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身份确认及政审和体格检查。身份确认主要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等相关材料;政审主要审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及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复试内容:(1)专业课考试(笔试);(2)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3)综合情况面试;(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涵盖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
(四)复试形式:主要为笔试和面试。专业课复试形式原则上采取笔试,时间为2-3小时。个别表演性、操作性较强的专业,如体育、艺术等,专业课复试可以不采取笔试形式,但具体复试形式须报研究生部备案,并事先通知考生。
(五)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100分,综合情况面试100分。
笔试、面试和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总和为复试总成绩,总分为30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原则上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除必须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参加2门业务课复试(笔试),每门满分100分。任何一门加试业务课成绩低于60分的,原则上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
三、录取工作
(一)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各学院应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报考志愿等,拟出录取名单。
(二)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三)复试期间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四)录取时按照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考生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成绩+综合情况面试成绩)与初试总成绩相加。
四、信息公开
1.对各专业复试名单将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和学校校园网予以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和学校校园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2.研究生部设立录取工作咨询电话(0791-83876373、83823357、83817502 )和电子邮箱(E-mail: jxksdzj@163.com),确保畅通录取工作咨询渠道。
3.学校设立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和投诉电话,校研究生部:0791-83876373,校纪委监察室:0791-83805935,确保畅通录取工作申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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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日程安排表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2014年3月30日
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日程安排表
我校复试工作安排根据生源情况分批进行。第一批复试生源为具有复试资格的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和4月7 日(星期一)前在中国研招网报名的外单位调剂我校考生,其他批次另行通知。
第一批复试安排(4月10日至4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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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 |
4月11日 |
4月12日 |
4月13日 |
上午 |
考生报到,领取复试函 |
体检 |
专业复试
下午16:30前各单位报送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
下午17:30学校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 |
公布 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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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