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学科教学(数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专业与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为了更全面地对考生进行考察,确保生源质量,保证硕士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权益和学校的声誉,树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根据教育部和学
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
1、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院的复试工作;成立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的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
2、复试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命题、改卷、成绩公布、录取等环节严格规范操作,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二、专业与综合素质测试
1、地点: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教学楼209室
2、时间:4月9号下午13:40开始;每生不少于20分钟
3、内容:
(1)专业英文测试:翻译一段本专业英文专著的片段;
(2)专业知识解答;
(3)综合素养面试:
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B.本专业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工作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
D.人文素养、语言表达和礼仪等。
(4)教学能力测试。
4、程序:
(1)自我介绍(3分钟);
(2)专业英文测试:朗读并翻译给定的专业英语片段;(5分钟)
(3)专业知识解答:从2-3组题目中抽取一组作答,并回答老师提问;(10分钟)
(4)综合素养面试:回答老师综合素养方面的提问;(7分钟)
(5)教学能力测试:从多个给定的课题中随机抽取一个课题进行说课:(5—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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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专业复试小组对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由学院统一保存,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三、成绩评定及录取
(一)成绩评定
1、专业笔试、同等学历加试(笔试)由专业复试小组委托专家命题与评分;
2、专业与综合素质测试由专业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对复试成员的评分加权平均获得测试成绩。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复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与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二)录取
1、复试成绩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考生才能录取:外语测试成绩≥60;专业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60。
2、满足上述条件1的情况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参考同等学力加试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对有特殊才能和突出贡献的考生,如在各项国际或国家级大赛中获奖,或在相关领域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根据复试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录取时予以优先考虑。
四、其他
1、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的有关工作。
2、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保密要求与纪律教育,无论笔试、面试都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遵守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