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专业与综合能力复试方案
根据《赣南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专业与综合素质测试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面试时间地点:
1、时间:4月9日13:40
2、地点:美术学院二楼会议室
二、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全面考查与重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美术学按专业方向实行单独考试、阅卷、评分。根据考生成绩按专业方向拟定的招生人数择优录取。2014年各方向计划分配为:艺术设计理论与实践研究3人;中国传统建筑装饰研究1人;民间美术1人;中国画2人;油画2人。
三、专业笔试与综合素质测试
1、专业笔试测试:分专业方向进行专业笔试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参加社会实践情况或实际工作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基本的礼仪举止等情况。测试内容有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考核。附评分标准为: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专业素质 及能力考核 (20分) |
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介绍(10分) |
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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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考核 (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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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以来的论文(作品)发表及获奖情况(10分) |
对本学科研究领域的看法及对今后学习、研究的打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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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或社会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情况(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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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基本素养、能力情况(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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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兴趣爱好(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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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阅读情况(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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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考核 (20分) |
1、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内涵4分,认识10分) 2、根据考生情况酌情提问(6分) |
赣南师范学院美术学院
201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