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江西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稿)》(赣农大发【2015】31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20年推免工作,学校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院级推免工作小组,校纪委有关部门将对推免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推免各项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1.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生推荐、接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纪委、研究生院、教务处、学工处、校团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和部分导师代表组成。
2.院级推免工作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本科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的领导及各硕士点负责人和部分导师代表组成。保留入学资格在校担任专职辅导员及研究生支教团分别由学工处和校团委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开展遴选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开展推免工作基本原则、推荐办法、接收办法等按《江西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稿)》(详见附件1)文件执行,并按此文件要求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规范工作程序,遵守推免政策,明确本单位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工作原则、推免程序、综合测评及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等。
2.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在校担任专职辅导员或研究生支教团等专项计划推免生只能选择一个专项,且不得同时申请参加学院推免遴选。
3.各单位推免生遴选应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突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既要注重学生平时学习成绩、一贯表现,也要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
4.各单位推免生遴选应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5.进一步优化推免名额分配办法,科学分配推免名额,对省一流学科、前沿学科、基础学科及国家发展急需的相关学科给予倾斜。
6.因推免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请各单位要做好培训工作,将学校有关推免工作要求向本单位毕业班班主任、学生工作管理干部、导师及应届本科毕业生传达、解读到位;同时在上半年报考摸底基础上,加强宣传与动员,吸引更多校内外优秀推免生源。凡报考且被我校录取的硕士推免生,除可享受我校研究生规定奖助学金外,一年级可直接享受6000元新生奖学金。
7.推免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追究制度。各单位推免工作小组对本单位推免工作过程和录取结果负责,严格做好资格审查及材料复核工作。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给推免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处理。
8.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9.各单位要做好推免名额、推荐(接收)办法、复试录取办法、推免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的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我校2020年推免生的推荐和接收工作,并负责对学生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凡违反政策开展的推荐或接收工作,一律无效。涉及推免工作中的各项申请、考核材料,请各单位注意留存,随时备查。
三、时间安排
由于推免工作时间性强,请各单位按时按程序完成各项工作。学校推免工作日程安排如下(具体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推免工作社会关注度高,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并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2.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请各单位在推免工作阶段指定专人负责推免工作及系统操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