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6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接收专业和拟招生计划
1. 2020年我校博士招生各专业均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拟接收人数至少12名,详见2020年接收推免生攻读博士学位专业目录.xlsx。
2. 2020年我校全日制硕士招生各专业均接收硕士推免生(工商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等有工作年限要求专业除外),拟接收人数147名,其中学术学位65名、专业学位82名,详见2020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专业目录.xlsx。
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若直博生、硕士推免生拟招生计划未使用完,将自动纳入统考考试等招生计划内。
二、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且满足以下条件:
1.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者,本科前三学年总评成绩一般应在本专业年级前10%。
三、须提交的书面材料
1.有效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英语水平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IELTS、TOEFL等)原件和复印件;
3.前三年的在校学习成绩单以及专业排名,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4.如果有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请提交复印件或证明信;
5.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相关证书或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申请直博生的还须提供:
6.两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应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请下载附件)。
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不论进入哪个阶段,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记入档案。
四、申请程序
(一)报名
1.9月22日开始,请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注册、支付,按系统程序填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直博生、硕士推免生招生志愿。
2.接收学院分批审核申请人信息,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点击确认,并根据学院安排准时参加复试。
(二)复试
复试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依据推免生申请情况可分批复试,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如有必要,学院可增加笔试。复试考核内容一般包含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水平、创新潜质和身心健康等。
复试具体方案由各学院参照学校当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制定,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接收工作开始前对外公布。复试工作原则上于10月20日前完成。
体检,学校认可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按照现行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出具的体检合格表,时间为近三个月。
复试结束后,请待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三)录取与入学
1.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
2.研究生院对待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待录取名单上报。
3.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2020年6月前后寄达。
4.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费、学制、奖助与就业
(一)学费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所有研究生都须缴纳学费,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请详见2020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学制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艺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
直博生学制5年。
(三)奖助学金
1.硕士推免生奖助学金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额度高、奖助体系完善,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专项奖学金等,另外还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旨在提高研究生在校待遇,全面激发研究生学习的活力,帮助研究生成长成才。
硕士推免生奖助学金一览表
类别 |
等级 |
金额 |
覆盖面 |
备注 |
国家奖学金 |
无 |
20000元/次 |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 |
|
国家助学金 |
无 |
6000元/年 |
100% |
|
新生学业奖学金 (一年级) |
无 |
12000元/年 |
100% |
符合基本条件 |
学年学业奖学金 (二、三年级) |
一等奖 |
12000元/年 |
5-10% |
符合基本条件 |
二等奖 |
10000元/年 |
10-20% |
||
三等奖 |
8000元/年 |
70-85% |
||
助研津贴 |
人文社科 |
100元/月 |
100% |
|
理工 |
200元/月 |
|||
助教助管 |
无 |
最高600元/月 |
10%左右 |
|
研究生出国(境)访学交流资助 |
按出访地区等界定 |
10000-36000元/人 |
100% |
|
国家助学贷款 |
无 |
最高12000元/年 |
符合条件 |
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 |
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 |
按发表学术论文期刊级别分等 |
200-2000元/篇 |
符合条件 |
|
发明专利或国防发明专利 |
2000元/项 |
注:上述奖助政策具体以当年相关文件为准执行。
2.直博生奖助学金
学校为直博生提供了丰厚的奖助学金,帮助和鼓励博士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习科研任务。
直博生奖助学金一览表
类别 |
等级 |
金额 |
覆盖面 |
备注 |
国家奖学金 |
无 |
30000元/次 |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 |
|
国家助学金 |
无 |
15000元/年 |
100% |
|
新生学业奖学金 (一年级) |
无 |
10000元/年 |
100% |
符合基本条件 |
学年学业奖学金 (二、三年级) |
一等奖 |
18000元/年 |
不高于40% |
符合基本条件 |
二等奖 |
10000元/年 |
不低于60% |
||
助研津贴 |
无 |
6000元左右/月 |
100% |
直博生按5年学制发放,最多不超过60个月。 |
助教助管 |
无 |
最高600元/月 |
10%左右 |
|
研究生出国(境) 访学交流资助 |
按出访地区等界定 |
10000-36000元/人 |
100% |
|
国家助学贷款 |
无 |
最高12000元/年 |
符合条件 |
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 |
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 |
按发表学术论文期刊级别分等 |
200-2000元/篇 |
符合条件 |
|
发明专利或国防发明专利 |
2000元/项 |
注:上述奖助政策具体以当年相关文件为准执行。
(四)就业
我校毕业研究生一直保持着社会需求旺、就业薪酬高的好形势,研究生就业率在98%以上,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一直在浙江省和全国名列前茅。60%以上的毕业研究生就业于包括世界500强企业在内的如微软、华为、阿里巴巴、百度、腾讯、中兴、网易、搜狗、移动联通电信、四大国有银行、海康威视、大华股份、恒生电子等国内外知名企业,85%的研究生在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就业。近年来有1000多名研究生进入华为公司工作。
六、咨询、申诉方式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沙校区行政楼207)
地址:杭州钱塘新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 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919140
传真:0571-86919140
E-mail:yzb@hdu.edu.cn
接收全国推免生QQ咨询群:145301437
各学院咨询方式:
学院 |
联系老师 |
联系电话 |
|
办公地点 |
001机械工程学院 |
陈老师 |
86878657 |
chenah@hdu.edu.cn |
2教北310 |
002电子信息学院 |
张老师 |
86878618 |
zhangbb2019@163.com |
2教中313 |
003通信工程学院 |
楼老师 |
86919123 |
louhy@hdu.edu.cn |
1教北336 |
004自动化学院 |
李老师 |
86878569 |
zdhyjs@hdu.edu.cn |
2教南202 |
005计算机学院 |
田老师 |
86919093 |
linda-tx@hdu.edu.cn |
1教南205 |
006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
周老师 |
87713537 |
zsh@hdu.edu.cn |
6教南516 |
009理学院 |
邱老师 |
86919032 |
xzqiu@hdu.edu.cn |
6教南424 |
010经济学院 |
敖老师 |
86919178 |
lnczadm@163.com |
9教339 |
011管理学院 |
姚老师 |
86919074 |
yran31@163.cn |
9教421 |
015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 |
周老师 |
88809072 |
hdmba@hdu.edu.cn |
文一校区实验楼619室 |
012会计学院 |
李老师 |
86878551 |
xiuerli@hdu.edu.cn |
9教239 |
013外国语学院 |
曾老师 |
86915191 |
zqy@hdu.edu.cn |
3教北326(西) |
014人文艺术与数字媒体学院、法学院 |
谷老师 |
86878591 |
jaly@hdu.edu.cn |
10教325 |
017马克思主义学院 |
赖老师 |
86919027 |
mkstj@hdu.edu.cn |
9教139 |
018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岳老师 |
86873820 |
yhl@hdu.edu.cn |
科技馆342 |
020圣光机联合学院 |
张老师 |
86913526 |
zh7399@hdu.edu.cn |
10教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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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本章程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浙江省以及我校最新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热烈欢迎全国各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博士、硕士推免生!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六日
附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