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且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3、同等学力者报考应具备以下条件:
(1)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后有两年以上学习、工作经验(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3)通过我校组织的报考专业本科学士学位两门主干课程考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硕士生,且须具备上述(1)、(3)要求的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一九六四年九月一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04年11月10日—14日;今年实行网上报名,交费照相地点由各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确定,一般设在地市招办或有关高等学校。
三、凡报考我校的考生,报名时必须附上毕业证书复印件和成绩证明,三个写明考生本人详细通信地址和邮编的信封,在报名表上填写清楚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