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现有教职工100余人,学生2000余人(含2001年计划招生数)。其中,教授和副教授50余人。讲师38人。博士生导师4人,博士后1人,博士生7人,在读博士生9人。硕士39人,学士38人。兼职律师40余人。
法律系内设机构有系主任室、党总支书记室、系办公室、11个教研室(刑法、民商法、宪法、行政法、法制史、法学基础理论、刑事诉讼法、立法、民事诉讼法、港澳台法、法律文书)、11个研究所(大陆法系、知识产权法、房地产法、电子商务法、行政法、法律文化、立法、律师事务、比较法、港澳台法、都市法政策研究中心)、4个年级办公室。系党总支下属教工党支部8个、学生党支部6个,现有教师党员59人,学生党员310余人。民主党派有民盟、民建、民进、九三学社等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