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申请参加我院的推免生复试,经初审,现同意你参加我院组织的推免生复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安排
时间:2015年9月29日下午2点半
地点:材料学院二楼会议室
如不能在9月29日下午参加复试,请致电0731-88821483,可申请参加10月9日上午9点的复试。
二、流程及注意事项
1、9月28日后,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具体开通时间另行通知)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学院和报考专业。
2、复试后经学院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学校在校园网公示接收名单。
3、考生要认真填写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申请人按要求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确认复试通知或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程序。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的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
三、复试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全面考察学生的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学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理工科专业将加强对学生的实验和操作技能的考核。
2.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主要由外语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以及综合素质测试三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每个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5分钟。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则不予录取。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重点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其中(1)外语口语测试从语音标准、语法知识、口齿流利等几个方面评判,满分10分;(2)全面考察学生的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外语成绩;考核学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理工科专业将加强对学生的实验和操作技能的考核,满分80分。(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从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情况,心理健康情况,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反应能力等方面评分,满分1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后经学院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申请人按要求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确认复试通知或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程序。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的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
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复试:(面试时交给面试专家查阅留存)
1. 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本科所在高校教务部门盖章)
2. 本科所在高校出具的推免资格证明(原件)
3. 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
4. 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单);
5. 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6. 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请在复试前携带到学院207办公室审核相关材料。其中1-2必须携带原件,3-6请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后,复印件学院留存。
四、直接攻博生的遴选
我院招收直接攻博生,如果接收申请者为直接攻博生的,需经导师考核同意。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测试和材料评价。
直博生从学术型硕士中遴选,有意向申请的推免生请直接和导师联系,经导师考核同意后,向学院研究生办递交申请。
五、申请报考湖南大学的推免生在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时也须参加体检,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一)时间:9月26日至10月15日(推免生可以根据学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安排自己的体检时间和行程,国庆假期及周末不安排体检)
(二)地点:湖南大学医院(南校区登高路56号,东方红广场往后约200米)
(三)医院保健科咨询电话:0731-88822339
(四)流程:
1、每天早上8:00到校医院挂号室(一楼)缴纳体检费 50元/人,再到保健科(二楼)领取体检表和检验单。
2、准备1寸近照一张,体检表和化验单分别填好报考的学院、专业、姓名、性别、年龄等。
3、按体检表要求完成体检。体检抽血时间:每天8:00 -9:30(抽血时请空腹,前一天注意休息,可以喝适量清水,不要太劳累,不要饮酒)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六、录取
1、学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2、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申请人须在24小时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确认复试通知或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的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
3、申请人不得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更改拟录取的专业和研究方向。
4、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5、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学费和研究生奖助
研究生收费标准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的批文为准。
学校为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助学金,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并与现有研究生专项奖学金政策相结合,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在校学习生活待遇。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一般获得一等奖学业奖学金,具体奖学金等级以学院的评定结果为准。
八、其他事项
1. “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hnu.cn)和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http://clxy.hnu.edu.cn/)将及时公布专业目录、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2. 未尽事宜,以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为准。
3.学院以0731-88821483的短信号码给各位考生发送有关复试的信息,请注意查收,该号码可直接回复信息。
4.拟录取考生请加入qq群:159741710,以便通知及管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