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由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组成。复试总分分值240分,其中复试专业课100分,专业综合面试140分。
(二)复试专业课笔试(100分)
考试时间:3月21日下午14:30~16:30
考试地点:南校区,具体地点待通知
复试笔试科目(考生任选一门):
F1301无机材料物理与化学
F1302金属学原理
F1303高分子化学
F1304材料物理基础
F1305金属塑性成形原理
(三)专业综合面试
面试前随机抽取名单确定面试顺序和复试小组。
面试总分分值140分,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其中20分用于外语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4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和获奖证书、论文等);8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实验技能、本科毕业论文的研究内容及硕士阶段准备做的工作,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主学习能力、协作精神和心理素质以及文化素养、举止和表达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综合面试时间地点:
请于3月22日上午8点到材料学院207办公室抽签,确定面试分组及顺序。
综合面试时间:3月22日上午8:30开始。
综合面试地点:第一组:材料学院二楼会议室(224#)
第二组:材料学院三楼会议室(324#)
第三组:材料学院四楼会议室(424#)
第四组:材料学院五楼会议室(524#)
第五组:材料学院六楼会议室(624#)
5、考生复试分组情况:面试前随机抽取名单确定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
二、面试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和实施方案
(一)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80分)
包括面试中抽题问答和随机问答,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实验技能、本科毕业论文的研究内容及硕士阶段准备做的工作,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主学习能力、协作精神和心理素质以及文化素养、举止和表达能力。
(二)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满分4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与成绩等,如获奖、发表学术论文,通过六级情况等。
(三)外语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满分20分)
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听力、口语能力、专业外语词汇的掌握情况、外文文献的阅读和写作能力等。
三、拟录取办法
学院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拟录取情况如下表所示:
招生专业 |
招生 计划数 |
推免生 人数 |
公开招考 拟录取人数 |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
46 |
19 |
27 |
085204 材料工程 |
46 |
5 |
41 |
严格按照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拟录取的所有考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方案按照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再另行公示。
四、调剂复试
目前学院材料工程硕士专业尚有约10个招生名额空缺。
3月17日前,达到第一志愿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复试要求的考生可在本学院内申请调剂复试,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07#递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查合格后参加复试。
调剂生面试时间与我院复试考生同时进行,办法相同。
按照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学术型硕士录取名单。对未被录取为学术型硕士并在复试前选择调剂的考生,根据调剂申请中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院内调剂专业型硕士拟录取名单。
五、监督联系电话:88823326 联系人:陈孔国 kongguochen@163.com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