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及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合本校今年实际情况,现将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要求联考总分128分、英语17分及以上。
二、复试时间及安排:
日期 |
2015年1月17日(星期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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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8:00-9:30 |
10:00-11:30 |
14:00-17:00 |
地点 |
研究生院 |
待定 |
待定 |
内容 |
报到、资格审查、领取复试情况登记表 |
政治理论(笔试) |
专业综合 |
三、复试科目
1、政治理论: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2、专业综合复试,由教育学院统一组织,相关方向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具体办法由教育学院制定。
四、请各相关学院在1月14日前做好复试安排(包括复试办法、复试地点、人员安排),并将《复试安排表》送研究生招生办,同时领取相关材料。
五、请各相关学院于1月20日前将《复试登记表》等材料交研究生招生办。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五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