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考试合格,学校亦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报考程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1.网上报名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南华大学工程硕士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3-14日;
现场确认地点:南华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北校区办公楼四楼)。
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
①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②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二代身份证和工作证复印件。
现场确认时,中国境内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3.下载准考证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考生凭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三、考试及复试录取相关事宜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以下简称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10月256日8:30-11:30。考生入场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2.“GCT”考试为全国联考,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英语运用能力测试。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参考大纲《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3.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 交招生单位研究生院(处、部)申请资格审查。招生单位须在录取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必要时可委托权威认证部 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4.“GCT”成绩符合我校2015年标准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的专业课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专业考试范围参见各专业课考试大纲;
5.工程硕士录取工作由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集体研究自行划线,但以国家线为准进行适当浮动,择优录取。
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名称及范围表
领域名称 |
所在学院 |
专业课考试名称 |
专业课考试范围 |
机械工程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 |
《机械设计》考试大纲 |
计算机技术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数据结构 |
《数据结构》考试大纲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城市建设学院 |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综合 |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综合》考试大纲 |
化学工程 |
化学化工学院 |
化工综合 |
《化工综合》考试大纲 |
矿业工程 |
核资源工程学院 |
矿业工程综合 |
《矿业工程综合》考试大纲 |
安全工程 |
环境保护与安全工程学院 |
安全系统工程 |
《安全系统工程》考试大纲 |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
核科学技术学院 |
核技术及应用 |
《核技术及应用》考试大纲 |
项目管理 |
经济管理学院 |
管理学 |
《管理学》考试大纲 |
四、研究生培养与培养经费
1. 研究生培养: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三年,采取在职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工程硕士按专业硕士培养计划进行培养,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半年以上。课程考试 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授予相应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国家有关政策及南华大学研究生教育有关规定执 行)
2.研究生培养收费:工程硕士全程培养费按省学位办、省物价局及学校有关文件执行,论文答辩前交清全部培养费用。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所有住宿、差旅、教材资料及食宿费自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4-8282310,8282694(传真)
通信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
邮政编码:421001
联 系 人:刘老师
六、南华大学工程领域招生单位及联系方式
领域代码 |
领域名称 |
学院代码 |
招生学院名称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邮箱(email)及QQ |
085201 |
机械工程 |
1055501 |
机械工程学院 |
胡良斌 0734-8282316 15886461574 |
Email:huliangbin83@sina.com QQ:258518379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105550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蒋良卫 0734-8282708 15200513882 |
Email:187365067@qq.com QQ:187365067 |
085213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1055503 |
城市建设学院 |
杨金辉 0734-8282505 0734-8282312 |
Email:Yangjinhui126@126.com QQ:842893915 |
085216 |
化学工程 |
1055504 |
化学化工学院 |
韩乃琚 0734-8282375 13272218191 |
Email:nhdxhxhg@163.com QQ:217484006 |
085218 |
矿业工程 |
1055505 |
核资源工程学院 |
曾 晟 0734-8282230 18773487811 |
Email :zeng0734@126.com QQ:103183014 |
085224 |
安全工程 |
1055506 |
环境保护与安全工程学院 |
叶勇军 0734-8282345 郑平卫15173431487 |
Email: 281389770@qq.com QQ:281389770 |
085226 |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
1055507 |
核科学技术学院 |
肖拥军 0734-8282532 13327342466 |
Email:yongjunxiao@126.com QQ:934387909 |
085239 |
项目管理 |
1055508 |
经济管理学院 |
陈敏文 0734-8281893 |
Email:2826420@qq.com QQ:2826420 |
南华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
201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