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_黑龙江水产研究院

黑龙江水产研究院 免费考研网/2018-04-13


为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和2017年应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18年度项目申请,至2月26日16时截止(网络填报后请与科研处科研科联系确认后再打印纸件)。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8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二份,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二、项目结题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1月10前完成结题报告。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二份,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三、项目进展报告

(一)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依托单位按《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于2018年12月15日前逐项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请各部门督促各位老师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结题、提交年度报告工作。

申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且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教师请与学校科研科联系,拨打电话6984356,提供申请人姓名、邮箱、职称。

申请书、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请注意各时间节点:

⑴ 2017年12月15日前,提交国自然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⑵ 2017年12月底,国自然网站公布《2018年项目指南》;

⑶ 2018年1月10前,提交国自然项目结题报告;

⑷ 2018年1月15日后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申请书;

⑸ 2018年2月26日16时前,提交2018年国自然申请;

不明事宜请咨询科研处,电话6984356。

详细通知链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2166.htm

相关话题/申请书 材料 自然 科研 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