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22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配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以学院为单位,列入2022年学院招生总计划,原则上为学院招生预分配总计划的50%(四舍五入取整),农学院5人、工程学院4人、动物科技学院5人、食品学院2人。未完成的“申请-考核”制计划,将重新列入学院当年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办法
各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专家组,严格按照《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三、申请条件
凡符合“实施细则”中申请条件的考生均可自愿申报。
四、申请考核程序
申请考核工作应在2021年12月17日之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一)网上报名
2021年12月1日-5日,考生登录http://yz.chsi.com.cn(主页导航栏-博士网报)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须选择“申请考核”。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纸质材料到报考学院指定地点按以下顺序提交:
1.《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开具的在校生证明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书(其中一名专家必须是考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
6.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管理部门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或硕士答辩决议(须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无需提供);
8.由我校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结束后下载打印);
1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书(格式不限)。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13.《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14.报名费缴费凭证(报名费150元,交至我校计财处)。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须用A4纸打(复)印,个人证件等材料原件由报考学院查验后退还,其他材料及复印件等由学院统一存档备查。所涉相关表格均可在我校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网站下载电子版后打印并填写。
(三)材料审核
学院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申请条件者或申请材料不全、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申请资格;学院将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若无异议,将名单及申请材料报送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考生进入考核程序。
(四)考核
学院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地点由学院自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1.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能力、思想品德、综合素质等五方面,各项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考核采用笔试方式进行;外语能力考核可采取面试或笔试方式进行;科研创新能力、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考核方式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行确定(面试、实验、撰写科研报告等方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考核,由考核专家组成员按无记名制现场独立评分。具体考核方式须在学院实施细则中予以体现。
考核须全程录音、录像,影音档案由各学院存档备查,所有考核内容都应有可以复查的考核记录材料。
(1)专业基础知识(权重50%)
考核采用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考核专业知识掌握及综合运用能力情况等。
(2)科研创新能力(权重30%)
主要考核考生近三年内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情况;审阅考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书;考查考生科研思维、分析解决科研问题能力及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等培养潜质情况。
(3)外语能力(权重10%)
主要考核考生外语水平和专业外语掌握及使用能力。
(4)思想品德(权重5%)
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遵纪守法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综合素质(权重5%)
考察考生前置学历、专业背景、语言表达、沟通理解、社交礼仪以及心理状况等。
2.考核成绩
考核总成绩为考生最终录取成绩依据,复试考核成绩由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能力、思想品德、综合素质五部分成绩按各项权重加和,满分100分,分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核专家组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和考核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判断,确定拟录取人选,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公示3天无异议后,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拟录取名单及考核材料,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国家录取检查后于录取当年6月下旬发放给考生。
五、材料报送要求
1. 12月6日,各学院将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导师汇总表、考核专家组名单及考核方案(含电子版)报研招办。
2. 12月13日,各学院将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含电子版)及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等报研招办。
3. 12月17日,各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含电子版)及考核材料等报研招办。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楼西侧823室)
联 系 人:宋老师、王老师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
邮政编码:163319
联系电话:0459-6819132
附件1: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招办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