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拟录取分数最低控制线:外国语成绩55分;面试成绩60分,专业课成绩60分,同等学历加试成绩60分;
2、在目录指标数以内,各专业原则上按照非定向生不少于30%、定向生不多于70%进行录取;
二、收费原则
1、所有考生均为自费,学费为10000元/年。
2、档案、工资关系转到学校且全日制在校学习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
三、报考定向的考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四、本原则解释权在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