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现将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第二批)公布。如有异议请考生于4月20日前与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有关说明如下:
1. 拟录取考生请按照调档通知书的要求按时将档案调至我校研究生院培养科。
2. 报考定向培养(或拟将报考类别改为“定向培养”)的考生,请下载“定向培养协议书”,并于4月20日前将协议书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3. 如体检有问题需复查,我们会电话联系考生。
4. “校内调剂”录取的考生,如同意调剂请于4月14日8:30-10:3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调剂生补办调剂手续。
河北师范大学研招办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