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要求,为做好中国科学院精密测量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精密测量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一、复试分数线
精密测量院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如下:
招生专业 |
单科 (100分) |
单科 (150分) |
总分 |
基础数学 |
国家线 |
国家线 |
国家线 |
应用数学 |
国家线 |
国家线 |
国家线 |
物理学 |
国家线 |
国家线 |
国家线 |
化学 |
国家线 |
国家线 |
国家线 |
自然地理学 |
50 |
80 |
345 |
固体地球物理学 |
国家线 |
国家线 |
国家线 |
测绘科学与技术 |
50 |
国家线 |
305 |
电子信息 |
国家线 |
国家线 |
国家线 |
生物与医药 |
国家线 |
国家线 |
国家线 |
测绘工程 |
国家线 |
国家线 |
310 |
二、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形式
采取线下现场集中考核的形式。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23年3月24日-3月28日。各专业具体时间安排,将由研究生处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考生。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
(三)资格审核
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务必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审核:
(1)考生本人的《准考证》及身份证;
(2)考生本人的近期免冠照片;
(3)往届生必须携带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同时出具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4)应届生需出具《学生证》原件及本科成绩单,成绩单原则上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章,同时出具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在研究生入学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
(5)政治审查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并密封)。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的院系办公室出具,往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6)考生个人自述表(见附件2);
(7)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和反映考生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等)。
考生在复试前需完成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弄虚作假,任何时候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违纪、违法责任。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心理测试、英语测试、综合面试三个部分。
(1)心理测试
对考生心理素质进行测评。
(2)英语测试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英文听、说应用能力,具体形式各学科组自定,成绩为百分制。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考生自述和评委提问两个环节,成绩为百分制。
① 考生PPT汇报5分钟/人。汇报内容包括考生个人情况,本科专业、本科所修专业核心课程、大学期间科技训练情况、专业方向的想法及读研期间的学业计划等;
② 评委提问考察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研究兴趣、科研能力与发展潜力等。
四、总成绩核算及确定
1、复试成绩=英语成绩(百分制)×10%+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90%
2、总成绩权重:初试成绩权重占比60%,复试成绩权重占比40%
五、拟录取原则
1、各复试组提交复试成绩和建议拟录取名单,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①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②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③复试成绩不及格。
六、体检
1、考生需在我单位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
七、公示与拟录取
拟录取结果确定后,由研究生处统一通知考生本人,其他任何人对考生做出的承诺或通知均无效。
考生拟录取名单在精密测量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7-87198915、027-87199205;国科大校招办监督电话为:010-88256714。
中科院精密测量院研究生处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