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省招办关于做好2023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23]5号)精神,按照《中共湖北省委党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
注:我校2023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复试综合成绩和总评成绩均为百分制,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学术学位复试综合成绩=专业知识考查分项成绩×6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项成绩×30%+综合素质考查分项成绩×10%;
学术学位总评成绩=50%×10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50%×复试综合成绩。
注:我校202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复试综合成绩和总评成绩均为百分制,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专业学位复试综合成绩=专业知识考查分项成绩×5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项成绩×20%+综合素质考查分项成绩×10%+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分项成绩×20%;
专业学位总评成绩=60%×10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40%×复试综合成绩。
公示时间:2023年4月6日至4月19日。
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校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
联系方式: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汤云海路21号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新校区)研究生部,邮编432200
电话:027-85306830
电子邮件:zghbswdxyzb@163.com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