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2014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的统一要求,经研究决定:2014年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4月8-9日进行,学院不再发放复试通知书,免推生不再参加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专业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法学 |
345 |
44 |
66 |
新闻传播学 |
350 |
55 |
83 |
法律硕士(法学) |
315 |
44 |
66 |
法律硕士(非法学) |
315 |
44 |
66 |
注:凡是本科专业是法学专业,报考我校法学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达到国家复试线但没有达到我校法学学术型研究生复试线的,可申请参加法律硕士(法学)复试。
二、 招生计划
我院今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为60人,其中学术型研究生招收33人(法学15人,免推4人,新闻与传播学18人,免推8人),法律硕士研究生27人,免推8人。
三、资格审查
4月8日上午8:30在武汉理工大学东院第4教学楼9楼文法学院会议室报到,进行资格审查。
根据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1、所有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院开具的学籍证明;
2、所有非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3、所有往届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
4、所有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毕业证;
5、所有成人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6、所有获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7、凡是准考证上注明“复试时请出具学历证书认证证明”的考生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备案表,不能提供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安排
1、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综合能力笔试和面试。
2、复试时间:
2014年4月8日上午:报到、资格审查;
2014年4月8日下午:体检;
2013年4月9日上午:
专业笔试(8:30-10:30),笔试内容参考入学考试大纲;
外语测试(包括口语、听力)(10:30-12:00);
2013年4月9日下午(2:30-):各专业面试;
3、复试地点:武汉理工大学东院第4教学楼9楼文法学院。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
五、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2]×35%+[(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之和) /3] ×25%+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外语成绩×20%+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笔试)×40%+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40%
六、奖学金等级评定办法
根据学校规定,推荐免试生第一学年获一等奖学金,其他全日制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奖学金等级学院按其录取总成绩排名确定奖学金等级。
奖学金等级比例如下:
奖学金等级 |
资助额度 |
比 例 |
一等奖学金 |
12000元/年.生 |
拟招生计划数的30% |
二等奖学金 |
8000元/年.生 |
拟招生计划数的40% |
三等奖学金 |
4000元/年.生 |
拟招生计划数的20% |
七、关于调剂
为了调整文法学院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拟接收部分调剂考生:
1、接收新闻与传播学学术型研究生调剂考生3人。条件如下:
(1)调剂生源第一学历至少为具有独立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2)硕士研究生报考的第一志愿为“985”高校;
(3)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复试线;
(4)申请调剂的考生需填写《武汉理工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5) 申请调剂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在研招网完成调剂流程;
(6)我院接受申请截止日期为3月31日。
2、接收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调剂考生17人,条件如下:
(1)调剂生源第一学历至少为具有独立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
(2)硕士研究生报考的第一志愿为“985”高校;
(3)报考法学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法律硕士,本科毕业专业须为法学专业;
(4)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复试线;
(5)申请调剂的考生需填写《武汉理工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6)申请调剂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在研招网完成调剂流程;
(7)我院接受申请截止日期为4月1日;
3、各专业接收调剂考生数根据调剂生源质量情况可做适当调整。
八、咨询与监督电话:027-87859235
九、复试名单另行发布,请注意我院网页。
文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