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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2014年硕士生复试通知

本站小编 武汉理工大学/2015-08-24

一、复试对象:      

  根据学校对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我院有关复试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参加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专业复试线,且报考我院的考生(免试推荐研究生不参加复试)。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及名称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50分)

  总分

  招生人数

  学术型硕士

  0502外国语言文学

  55

  83

  350

  44

  专业型硕士

  055101英语笔译

  55

   83

  350

  36

  055102英语口译

  55

  83

  350

  二、复试程序及时间:

  1、资格审核:4月1日上午9:00-17:00,考生持本人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地址:马房山校区鉴湖第四教学楼13层)参加资格审查。根据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复试。

  (1)所有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院开具的学籍证明;

  (2)所有非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3)所有往届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4)所有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毕业证、学位证;

  ( 5) 所有成人本科应届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6) 所有获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7) 凡是准考证上注明“复试时请出具学历证书认证证明”的考生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备案表,不能提供者不予复试。

  2、体检:4月2日上午8:30,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学校西院医院参加体检。

  3、加试:4月2日下午2:00在外国语学院会议室,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本科结业、成人应届本科毕业)、跨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加试。具体加试情 况为:语言学方向加试语言学与翻译,文学方向加试英美文学与翻译,专硕加试英汉互译;法语语言学方向加试法国文化与翻译,日语语言学方向加试日本文化与翻 译。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成绩不合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4月3日上午9:00听力考试,地点:鉴四1105教室、1109教室、1113教室;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自备收音机和耳机(83兆赫)。

  5、4月4日上午8:30口试:地点:南湖新四教学楼6楼601、602、603、604教室。

  6、奖学金:科学硕士与专业硕士根据录取总成绩一起排名评定奖学金。

  7、接收第一志愿未报考武汉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的调剂考生3-4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调剂生源第一学历为“211”或“985”高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应届生或往届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符合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复试线,并且初试成绩须达到外国语学院复试分数线。

  (3)我院接收少数调剂考生的硕士研究生报考第一志愿除“211”或“985” 高校外,也可以是外语专业学科特点显著的高校,但其第一学历要求仍为“211”或“985”高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应届生或往届毕业生。

  附外语专业学科特点显著的高校名单:

  广州外语外贸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四川外语学院、大连外国语学院、西安外国语大学、

  申请接收调剂截止时间3月28号。注:武汉理工大学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调剂考生。

  8、缴费:4月1日上午,资格审查通过后,按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9、复试内容:分为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充分考察学生对外国语言和文化的听力理解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10、复试及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

  参加一门国家统考科目的各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20%+[(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之和)/4]×3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口试×40%+听力×60%

  外国语学院硕士生招生计划奖学金分配方案

  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比例如下

  等级

  资助额度

  比例

  一等奖学金

  1.2万元/.

  拟招生计划数的30%

  二等奖学金

  0.8万元/.

  拟招生计划数的40%

  三等奖学金

  0.4万元/.

  拟招生计划数的20%

  11、根据学校对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文件精神,我院硕士生上线考生情况,为维护考生及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的有关精神,学院 在硕士生复试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对待复试工作中的各个环节,把好复试关,对考生负责。经学院研究决定,我院成立以下复试管理小组:

  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甘文平         副组长:袁晓建 

  成 员:薛 睿 朱汉雄 马文丽丁志卫 蔡 梅

  复试督察小组

  组 长:袁晓建

  成 员:丁志卫 薛 睿 蔡 梅 郭明伟 徐绪坤

  12、投诉电话:027-87396149   邮箱:26879638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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