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14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的安排,经汽车工程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汽车工程学院(含汽车零部件技术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2014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安排在 4月7日-10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 复试报到安排
报到时间:4月7日8:30~15:30
报到地点:汽车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 资格审查
根据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者,取消复试资格;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违纪、违法责任。
1、所有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院开具的学籍证明;
2、所有非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3、所有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
5、所有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毕业证;
6、所有成人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院开具的学籍证明;
7、所有获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8、凡是准考证上注明“复试时请出具学历证书认证证明”的考生必须提供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学历证书原件。
三、复试方式及内容
1、复试方式:笔试+面试
2、复试内容:
1)笔试部分:
笔试按英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素质及能力两部分进行考核
(1)英语笔试(50分)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100分)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内容(四选一,考生在报到时需确定)
①汽车构造及汽车性能试验
②发动机构造及发动机测试技术
③汽车电子控制系统
④机械制造工艺学
专业素质和能力的考核得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面试部分(100分)
学术型:英语听说、专业综合理论及应用、沟通及表达能力
专业型:专业理论及工程应用能力、沟通及表达能力
面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其中个人自述时间不超过3分钟。
面试成绩得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四、硕士生奖学金的评定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方案(试行)》文件精神,推荐免试生第一学年获一等学业奖学金,委托培养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其他全日制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等级由学院按其录取总成绩排名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
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比例如下
等级 |
资助额度 |
比例 |
一等奖学金 |
1.2万元/生.年 |
拟招生计划数的30% |
二等奖学金 |
0.8万元/生.年 |
拟招生计划数的40% |
三等奖学金 |
0.4万元/生.年 |
拟招生计划数的20% |
五、研究生导师的确定
复试结束,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开展选导工作。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拟录取后须进行导师和研究生的双向选择,双向选择的结果须经导师本人签字确认。
六、调剂说明
我院各专业接收部分优质生源的高分调剂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相应专业的调剂.
1)凡本科毕业于部属“211”及“985”学校,第一志愿报考“985”高校或中科院的学术型研究生,报考专业与我院相关专业相近,初试成绩达到334分,且愿意攻读博士学位者,可申请我院学术型专业调剂,参加拟调剂专业的复试,我院接受调剂总人数不超过9人。
2) 我院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专业接受调剂,凡本科毕业于部属“211”及以上学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学术型研究生,初试成绩达到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专业复试线,可申请拟调剂到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专业并参加复试。
3)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学术型研究生,且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招生专业复试线的相关考生,或本科毕业于部属“211”及“985”学校且初试成绩达到车辆工程领域专业型硕士复试线的相关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车辆工程领域参加专业型硕士复试。
申请调剂的考生需填写《武汉理工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在规定时间将《武汉理工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交汽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接收调剂申请的截止时间为3月29日17:00。
七、复试时间及安排
1、复试报到: 4月7日上午8:30
2、复试费:100元
复试费由学院在组织复试时凭校财务收据统一收取。
3、体检时间:考生按学校安排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到校医院参加体检
4、复试时间:4月8-9日
复试地点:南湖新三教学楼4楼
4月8日 8:30:考生入场,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复试证
9:00~11:30:英语笔试 +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4月8日 13:00~17:30 各专业综合面试
4月9日 8:30 ~17:00 各专业综合面试
4月11日
公布拟录取名单
4月11日—4月14日
导师和研究生的双向选择
八、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5]*37%+[(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1.5] *13% +复试总成绩*50%
复试总成绩 =[(英语笔试 +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1.5]*60% +面试*40%
注: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或面试任何一项不合格,复试考核的结果为不合格。
2)录取结果将根据分类分专业复试的排名择优录取。
九、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50分) |
招生计划 |
车辆工程 |
324 |
38 |
57 |
54(含免推8人) |
汽车电子工程 |
324 |
38 |
57 |
4 |
汽车运用工程 |
324 |
38 |
57 |
5(含免推1人) |
动力机械及工程 |
312 |
37 |
56 |
23(含免推3人) |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
295 |
38 |
57 |
11 |
车辆工程领域(专业型) |
312 |
38 |
57 |
90(含免推24人) |
十、复试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华林
成员:胡斌祥、张国方、颜伏伍、于东江、过学迅、侯献军
秘书:杨慧萍
十一、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27-87858033转826
027-87859135
监督电话:027-87858033转777
027-87858033转828
十二、说明
1. 英语笔试 和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笔试考试内容大纲见附件。
2.学院复试划线入围总人数与总录取比为1.23:1。
3.学院鼓励合格考生提前攻博,有志向考生报到时可填写“汽车学院提前攻读博士志愿表”。
4.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和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
5.复试期间不遵守复试纪律或扰乱秩序者,将取消复试资格或者按复试不合格处理:
汽车工程学院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