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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本站小编 武汉理工大学/2015-08-24

根据《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我校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要求,制定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复试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复试督查巡视小组,对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范世东 副组长:袁成清

组员:钱作勤、吴超仲、高潮

秘书:王先荣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巡视组名单

组长:熊兵  副组长:高潮

组员:袁成清、姚玉南

秘书:蔡艳

 

二、复试分数线及名单

2015年报考我院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如下:

学术型硕士

专业

数学

英语

政治

专业课

总分

轮机工程

54

36

36

54

275

交通运输工程

57

38

38

57

280

专业型硕士

船舶与海洋工程

54

36

36

54

275

交通运输工程

57

38

38

57

280

动力工程

54

36

36

54

275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凡达到以上分数线的考生均可以参加复试。具体复试名单见附件。

 

 

三、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5年招生计划分配

学院名称

合计人数

计划分配人数

学术型

专业型

其中推免人数

合计

学术型

专业型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174

96

78

16

14

2

四、 复试报到、资格审查安排 

1. 报到时间:4月8日上午:8:30~12:00;

2. 报到地点:航海楼3楼能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6580952 ,联系人:王老师

3. 资格审查内容:

根据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参加复试:

1. 所有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院开具的学籍证明;

2. 所有非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3. 所有往届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

4. 所有成人本科、自考本科、网络本科应届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5. 所有获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6.提交考生武汉理工大学能动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名登记表。(表格见附件)

7. 以上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取消复试资格;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违纪、违法责任。

 

 

 

五、复试内容:笔试+面试

1.笔试部分(100分)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内容:

动力机械及测试技术,包括:(1)测试技术、(2)船舶柴油机、(3)船舶辅机、(4)船舶动力装置、(5)智能运输系统,五门课程任选两门作答。专业综合课考试大纲见附件。

2.面试复试内容:(100分)

英语听力和口语、专业综合理论及应用、沟通及表达能力。

 

六、具体时间安排:

1. 4月8日8:30~12:00报到,携有效证件资格审查,凭校财务收据缴纳复试费100元/人。报到地点:能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航海楼3楼)

2.笔试: 4月8日下午16:00~18:00 专业综合笔试

        15:45考生入场;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复试证

地点:5-105  5-107 (具体分班资格审查报到时通知)

    3.面试:4月9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面试分组及面试地点资格审查报到时通知)

4.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校医院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4月8日、4月9日余家头校区医院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均可。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5〕*30%  +〔(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1.5 〕*20% +复试总成绩*50%

复试总成绩=专业综合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注: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八、接受调剂安排

    详见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网站接受调剂通知,调剂复试名单见附件。

 

九、硕士生奖学金的评定

为了积极鼓励和吸引优质生源,我校制定了《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方案(试行)》,主要面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设立了卓越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完善了我校在读研究生的奖助体系。2015级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的标准和比例见下表。

表1: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比例如下

学业奖学金

资助额度

比例

一等奖学金

1.2万元/.

招生计划数的30%

二等奖学金

0.8万元/.

招生计划数的40%

三等奖学金

0.4万元/.

招生计划数的20%

根据《能动学院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评定细则》,我院将从2015年推免研究生中评选10名卓越奖学金获得者,资助金额2.2万/生·年。卓越奖学金获 得者从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奖学金不重复累加。附《能动学院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评定细则》、《2014版能动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请欲 申请卓越奖学金的免试推荐研究生于2015年4月9日前向能动学院学工办提交申请表格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不详请联系郭老师,电话86582033。

 

十、说明

1.复试名单见附件。

2.复试结束后将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公布成绩。

3.面试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4.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

5.能动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投诉电话:86581997。联系人:蔡老师

6.未尽事宜请联系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王老师,联系电话:86580952。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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