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我校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要求,制定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复试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复试督查巡视小组,对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范世东 副组长:袁成清
组员:钱作勤、吴超仲、高潮
秘书:王先荣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巡视组名单
组长:熊兵 副组长:高潮
组员:袁成清、姚玉南
秘书:蔡艳
二、复试分数线及名单
2015年报考我院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如下:
学术型硕士 |
专业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专业课 |
总分 |
轮机工程 |
54 |
36 |
36 |
54 |
275 |
|
交通运输工程 |
57 |
38 |
38 |
57 |
280 |
|
专业型硕士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54 |
36 |
36 |
54 |
275 |
交通运输工程 |
57 |
38 |
38 |
57 |
280 |
|
动力工程 |
54 |
36 |
36 |
54 |
275 |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凡达到以上分数线的考生均可以参加复试。具体复试名单见附件。
三、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5年招生计划分配
学院名称 |
合计人数 |
计划分配人数 |
||||
学术型 |
专业型 |
其中推免人数 |
||||
合计 |
学术型 |
专业型 |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174 |
96 |
78 |
16 |
14 |
2 |
四、 复试报到、资格审查安排
1. 报到时间:4月8日上午:8:30~12:00;
2. 报到地点:航海楼3楼能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6580952 ,联系人:王老师
3. 资格审查内容:
根据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参加复试:
1. 所有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院开具的学籍证明;
2. 所有非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3. 所有往届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
4. 所有成人本科、自考本科、网络本科应届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5. 所有获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6.提交考生武汉理工大学能动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名登记表。(表格见附件)
7. 以上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取消复试资格;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违纪、违法责任。
五、复试内容:笔试+面试
1.笔试部分(100分)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内容:
动力机械及测试技术,包括:(1)测试技术、(2)船舶柴油机、(3)船舶辅机、(4)船舶动力装置、(5)智能运输系统,五门课程任选两门作答。专业综合课考试大纲见附件。
2.面试复试内容:(100分)
英语听力和口语、专业综合理论及应用、沟通及表达能力。
六、具体时间安排:
1. 4月8日8:30~12:00报到,携有效证件资格审查,凭校财务收据缴纳复试费100元/人。报到地点:能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航海楼3楼)
2.笔试: 4月8日下午16:00~18:00 专业综合笔试
15:45考生入场;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复试证
地点:5-105 5-107 (具体分班资格审查报到时通知)
3.面试:4月9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面试分组及面试地点资格审查报到时通知)
4.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校医院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4月8日、4月9日余家头校区医院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均可。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5〕*30% +〔(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1.5 〕*20% +复试总成绩*50%
复试总成绩=专业综合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注: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八、接受调剂安排
详见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网站接受调剂通知,调剂复试名单见附件。
九、硕士生奖学金的评定
为了积极鼓励和吸引优质生源,我校制定了《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方案(试行)》,主要面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设立了卓越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完善了我校在读研究生的奖助体系。2015级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的标准和比例见下表。
表1: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比例如下
学业奖学金 |
资助额度 |
比例 |
一等奖学金 |
1.2万元/生.年 |
招生计划数的30% |
二等奖学金 |
0.8万元/生.年 |
招生计划数的40% |
三等奖学金 |
0.4万元/生.年 |
招生计划数的20% |
根据《能动学院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评定细则》,我院将从2015年推免研究生中评选10名卓越奖学金获得者,资助金额2.2万/生·年。卓越奖学金获 得者从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奖学金不重复累加。附《能动学院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评定细则》、《2014版能动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请欲 申请卓越奖学金的免试推荐研究生于2015年4月9日前向能动学院学工办提交申请表格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不详请联系郭老师,电话86582033。
十、说明
1.复试名单见附件。
2.复试结束后将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公布成绩。
3.面试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4.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
5.能动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投诉电话:86581997。联系人:蔡老师
6.未尽事宜请联系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王老师,联系电话:86580952。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5.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