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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21-08-15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和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确保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全、公平、科学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此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  组织保障

1、在院党委的领导下、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为主,疫情防控等部门、培养单位参加,组成研究生复试工作组,负责复试、录取、及疫情防控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制定复试方案及组织实施;复试专家小组成员负责考生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评价;疫情防控部门负责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院纪检工作部负责复试监督检查工作。

2、复试专家小组。每个专业由5-7名专家组成复试小组,1人担任组长,对考生进行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评价及英语口语、听力、阅读等能力测试。

3、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强化保密意识、法制意识,加强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的保密纪律教育。

二、  复试考生确定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当年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国家线。当上线生源不足时,接收调剂考生的报名。调剂志愿考生需报考专业与初试业务课应与我院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我院将根据报考专业、初试成绩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我院研究方向、学科特色,按招生计划不小于120%比例差额复试确定复试考生名单。调剂方法见附件:《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方法》。

三、  复试时间

20213--4月左右(具体时间根据生源调剂情况确定)。

四、  考生资格审查

1、复试前对考生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审查材料包括:

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含身份证正反面);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打印有教育部学信网验证编码的本科学信档案);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公章);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在校(或工作单位)期间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证明(加盖公章);考生提供证明其学术水平的论文等相关材料,如各类英语考级证书,计算机应用的等级证书,专业知识、能力的有关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和所发表学术论文等。

上述材料以pdf版上传我院,经确认资料无误后方可进行复试。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将对录取我院的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  复试内容

1、考生的综合能力考察

考生就个人简历、家庭状况、学习情况、专长兴趣爱好、社会实践等作自我介绍,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路的层次性和清晰程度、应变反应能力、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等。

2、专业基础知识考察

通过对考生专业基础知识进行询问,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的程度。重点考察考生专业能力、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创新能力。

3、英语能力测试

考生就个人简历、家庭状况、学习情况、专长爱好等用英语进行自我介绍,一篇英语专业短文进行口译,及通过和考生英文对话,由此了解考生的英语口语、听力及阅读理解及表达能力。

4、体格检查

复试考生均需到所在地的三甲医院体检并提供报告的pdf版。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六、  复试方式

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考生选拔,坚持“三个确保”的基本原则,根据我院实际专业的考核要求,采用“钉钉”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腾讯会议”作为备选。

1、复试工作采取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集中、复试考生远程连线进入考场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及考生通过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面对面地沟通。

2、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落实好“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严肃考风考纪,精心开展咨询服务。

3、设备及环境布置要求

①用于面试的设备:手机、电脑、平板等能够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保证考生本人面部及上半身、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且清晰可见。

②流畅的、能满足视频交流的网络;

独立、无干扰的复试房间,明亮、整洁、安静,不逆光;

④将用于复试的设备提前安装并注册好复试软件“钉钉”和备用复试软件“腾讯会议”;

请考生在进入复试考场前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保证在复试期间不被移动设备通话、外放音乐、闹钟等打扰,避免导致影响复试效果或网络复试中断。

4、考核流程

①网络远程复试前,将逐个联系复试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报到。

②通过视频、图像对考生进行身份辨识,复试材料的验证及审核,确认无误后,将考生随机抽签编入候考群,并进行网络测试和复试演练。

③按学生抽签顺序逐一邀请其进面试群进行面试。保证每位考生独立复试,其他同学在候考群中等候。

④导师按照复试内容对考生进行提问,并根据考生的回答进行综合评判后给出分值。组长汇总后取算数平均值为该考生的复试成绩。

⑤远程网络复试全程将进行视频监控,视频资料留存三年备查。

七、  计分标准

1、复试采用100分制,复试小组成员独自评分,加权平均。复试成绩按专业素质0.5、综合素质0.3、外语水平0.2的比例计算。

2、考生总成绩计算:初试总成绩占50%,复试综合成绩占50%

八、  录取

1、各招生专业分别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公布考生成绩,向复试领导小组提交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2、资格审查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60分)、政审不合格、心智精神测试不符合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3、在网上公示栏中公布复试的结果。

九、  工作纪律

1、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办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的人员,将追究其责任,并视不同情况和性质严肃处理。

2、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院纪委将对录取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

十、  其他

1、复试工作全程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咨询电话:027-86531521;监督电话:027-86546862

2、考生如果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需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5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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