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材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形式、内容及要求
1.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1)笔试:考试科目以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1。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以专业(领域)为单位组织面试,面试小组由3至5名教师(研究生导师不少于2/3)组成。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面试教师人数
面试之外还需要对考生实验能力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记入面试成绩,实验能力考核与面试各为50分。
(3)英语水平测试:
报考非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英语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以测试英语听力水平为主。英语水平测试由外语学院组织实施,测试成绩由研招办向学院提供。
(4)同等学历考生加试:
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科9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工作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之和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70% +[(复试成绩总分)÷3×5]×30%
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只计算各统考科目的成绩总分,不计算原报考单位的自命题科目成绩。
2.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3.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要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三、学费与奖学金
根据国家政策统一规定,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全部缴纳学费。学费金额按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执行。
从2014年开始,我校实行新的研究生奖学金制度,设置了生源奖学金及民族类专业志愿奖学金,另外还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
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按合同或协议执行。
四、复试期间,考生若有任何疑问可向复试领导小组提出,受理人:胡军成,电话号码027-67841302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