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以及湖北省招办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院以及药学院的实际,特制定《中南民族大学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以下简称“复试办法”)。
药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为目标;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不断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复试方案规范复试工作程序,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复试过程中要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根据学校研究生院颁布的“复试办法”,药学院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录取方案。
一、基本要求
1.药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教学的院领导担任;各专业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由专业指导组长牵头。
2.药学院的复试方案通过本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并在复试前将纸质文本张贴在学院公告信息栏内。
3.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者,方可录取。
4.药学院实行差额复试。招生人数与复试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5.复试成绩权重(初试和复试权重之和为1)为30%。
6.将诚信考核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复试工作。
7.复试费用: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体检费35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收费。复试、体检费由学院收取后,交由研招办上缴学校财务处。
8.按照湖北省和研究生院的要求,笔试和面试均在15号教学楼标准化考场进行,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学院复试所需场地由研究生院统一分配并具体安排。面试时学院自行准备录音笔并负责保存录音内容至少3个月。
二、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的专业原则上同属一个一级学科,即专业代码前四位相同。特殊情况由研究生院会同学院商定。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药学院两个专业只接受统考外语为英语的调剂考生,不接受小语种考生调剂。
(二)调剂工作要求
1.调剂程序见研究生院公布的调剂公告。
2.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所有调剂考生(含校内不同专业之间调剂)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4.骨干计划考生的调剂由研究生院集中办理。
三、基本程序
1.药学院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指标,在不突破招生指标总额的前提下,自主调节本单位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
2.学院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合格后,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学院逐一电话通知一志愿复试考生。研招办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电子版复试通知。
3.学院按照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复试。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及英语水平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4.学院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正副组长共同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送交研招办。复试工作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对于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一志愿考生,学院通知考生本人并做好安抚工作。
四、复试的资格审核、时间、形式、内容及要求
1.资格审核
学院复试时要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仔细核对准考证、身份证和学历证书(2015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本科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一律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对考生提交的认证报告由各学院在网上进行复核(国内学历在学信网,国外学历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并将复核结果在拟录取名单中标明。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供下列证件:
(1)准考证;
(2)身份证;
(3)学历证书或学生证(相关证明);
A.2015年(普通、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B.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国家不承认的毕业证书,复试时不予认可。
毕业证书遗失的,原发证单位颁发的“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4)学籍、学历验证报告。
复试考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除外)须交验经国家权威机构验证的学籍、学历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的“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栏目,按步骤生成12位在线验证码,自行打印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具体查询方法见该网站公告。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5)政治思想鉴定表一份。(见附件2)。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2.复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29日(星期六、星期日)
3.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1)笔试:考试科目以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药学院自行组织复试试题的命制、印制、封装,承担试题的安全保密责任,确保公平公正。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以专业(领域)为单位组织面试,面试小组由3至5名教师(研究生导师不少于2/3)组成。根据学科特点,认真研究面试的内容、方法、评分规则,面试过程有记录。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成员须在面试记录上签字。
面试题目由学院自行命制,专人保管,面试开始前当众启封。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面试教师人数
面试之外还需要对考生实验能力进行考核的,由学院自行组织。考核成绩记入面试成绩,实验能力考核与面试各为50分。
(3)英语水平测试:
报考非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英语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以测试英语听力水平为主。英语水平测试由外语学院组织实施,测试成绩由研招办向各学院提供。
(4)加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除复试外,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科9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4.体检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学校统一安排体检。体检异常的考生,入学前进行复查;复查仍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5.复试阶段所有材料由学院至少保留三学年(未录取的考生材料保存一年)。
五、录取工作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之和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70% +[(复试成绩总分)÷3×5]×30%
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只计算各统考科目的成绩总分,不计算原报考单位的自命题科目成绩。
2.学院严格执行招生指标限额。对于富余的生源,不能在校内相关专业(尤其是硕士专业学位)之间调剂的,要及时通知并动员考生向外单位调剂。
3.考生的少数民族成份以网报时填写的为准,虚假及复试时更改的民族成份无效。
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及学院不承担责任。
5.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由综合成绩排名的后一名考生递补。
6.被拟录取的新生如要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拟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六、学费与奖学金
根据国家政策统一规定,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全部缴纳学费。学费金额按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执行。
从2014年开始,我校实行新的研究生奖学金制度,设置了生源奖学金及民族类专业志愿奖学金,另外还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
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按合同或协议执行。
七、监督与责任追究
学院要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处监督复试过程的各个环节,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督。
举报电话:监察处027-67843806 研究生院027-67843396
2.实行巡视制度。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将派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督。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建立健全复试规章制度,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检举渠道的畅通。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结果负责。对于考生提出的疑问,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应及时答复;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南民族大学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中南民族大学药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1.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2. 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3. 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政治思想鉴定表
附件1:
中南民族大学药学院
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3月28日
上午7:30-12:00
1、体检——体检表由校医院提供
地点:中南民族大学校医院(学校大门对面)
要求: (1)空腹
(2)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彩色、黑白均可)
(3)体检表上须注明“所属学院”和“专业”
2、报到及资格审核(请参加复试的同学先到学院报到!)
上午8:00-11:00
报到地点:药学院会议室13号教学楼202
要求:(1)持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政治思想鉴定表
(2)缴纳复试费用135元/人(含复试费100元、体检费35元)
下午14:30 专业综合面试
候考教室:地点在15号教学楼221
面试专业:药物化学 面试专业:中药学
面试地点:15号教学楼222面试地点:15号教学楼223
面试时间:14:30面试时间:14:30
3月29日
上午8:30 专业课笔试
笔试内容:考试科目以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
笔试时间: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15号教学楼221
下午14:10—14:50 英语听力测试(报考非英语专业考生均须参加)——由外语学院组织实施
地点:10号教学楼(请于测试前1天下午到10号楼1楼查询具体测试地点)
附件2:
中南民族大学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为了充分体现复试在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性,切实维护复试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复试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根据《中南民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我院制订本细则。
一、笔试
笔试科目以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试题命制要求参照初试专业课命题要求执行,由学院自行组织命题、印制、封装,统一组织考试,承担试题的安全保密义务,确保笔试公平公正。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具体要求
1、命题:
(1)命题人由学院主管领导指派,复试开始前不得公开命题人身份。
(2)命题人按照我校2015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命制试题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命题人对所命试题的安全保密负完全责任。
(3)试题应当合理设置题型及分值。
(4)学院安排专人,按照复试人数印制笔试试卷,不得多印。试题由研究生秘书保管。
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有关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
2、监考:监考人员由学院教师担任,人数不少于2名。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答题纸、信封和封条由研究生院提供)上,写在试题册上的无效。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所有答卷密封装订,交由本单位研究生秘书保存。
3、评卷:评卷人由学院主管领导指派,评卷人对评卷结果负完全责任。学院所有专业集中评卷。
4、登分:评卷结束后,由研究生教学秘书按照研招办设定的统一格式录入笔试成绩。
二、面试(含实验能力测试)
由学院按专业进行。面试时要核查考生的准考证、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和身份证件。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题目由各学院自行命制。面试开始前,试题不得公开。
面试成绩=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面试教师人数
面试之外还需要对考生实验能力考核的,由学院自行组织。考核成绩记入面试成绩。实验能力考核与面试成绩满分各为50分。
面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汇总每位复试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后,加盖学院印章,连同所有面试材料(密封),由学院保管备查。
三、英语水平测试
报考非英语专业的复试考生须参加英语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以测试英语听力水平为主。
英语水平测试由外语学院组织实施。详见《中南民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的相关条款内容。
四、成绩计算
复试结束后,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将复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登记、加和后折算为百分制复试成绩。
各项复试成绩之和低于180分者,属于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以综合成绩为依据。
综合成绩(格式由研招办提供)的计算:初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成绩。在计算总评成绩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我校自命题专业课成绩计入最终总评成绩;调剂考生,因不同报考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难易程度、评卷宽严尺度有差异,其第一志愿报考单位自命题专业课成绩仅作参考,不计入最终总评成绩。调剂考生只按照统考科目成绩和复试总评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成绩×70%+[(复试成绩)÷3×5]×30%
五、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2门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9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中南民族大学药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3:
中南民族大学
考生姓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政治面貌 | |||||||
毕业院校 | 毕业专业 | 最后学历 | 学位 | |||||||
学习或工作单位 | ||||||||||
考生联系电话 | ||||||||||
个人简历(从高中阶段起) | ||||||||||
起止时间 | 学习或工作单位 | 学习或工作内容 | 职务 | 备注 | ||||||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 ||||||||||
姓名 | 与本人关系 | 学习或工作单位 | 政治面貌 | 职务 | ||||||
考 生 政 治 思 想 鉴 定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15年 月 日 | |||||||||
单位地址: | 单位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