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校研究生院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中南民族大学生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和分党委书记担任,各专业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由专业负责人牵头。
2. 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学院的复试方案通过本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并在复试前将纸质文本张贴在学院公告信息栏内。
3.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者,方可录取。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学生不再参加本次复试,其毕业体检结论适用于复试环节中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4.实行差额复试。以学院招生指标总额计算复试考生人数,复试比例不低于1:1.2。
5.复试成绩权重(初试和复试权重之和为1)一般为30%。
6. 要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
7.复试费用: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体检费35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收费。复试、体检费由各学院收取,收费收据由研招办统一提供。
8.按照湖北省要求,今年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监督。专业笔试和面试等均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具体地点见附件。
二、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的专业原则上同属一个一级学科,即专业代码前四位相同。特殊情况会同研究生院共同商定。
4. 学术型专业可以调剂到专业学位领域,专业学位领域不能调剂到学术型专业。
5.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6. 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
三、基本程序
1.研究生院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指标,向学院分配2015年各专业招生指标。学院在不突破招生指标总额的前提下,可自主调节本单位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
2.学院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合格后,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示。研招办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电子版复试通知。
3.学院按照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复试。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及英语水平测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4.学院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正副组长共同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送交研招办。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对于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一志愿考生,学院将通知考生本人。
5.研招办依据教育部、湖北省招办和学校的规定,对学院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由审核人、负责人签字后存档。研招办汇总学院拟录取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研招办对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向“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报拟录取名单。
7.湖北省招办对上报拟录取名单进行政策审核,审核无误后向教育部备案,研招办向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8.学校与定向研究生签订相关协议书,对非定向研究生组织调档并政审。学院应对所有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的资格审核、时间、形式、内容及要求
1. 资格审核
学院复试时要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仔细核对准考证、身份证和学历证书(2015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本科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一律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对考生提交的认证报告由学院在网上进行复核(国内学历在学信网,国外学历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并将复核结果在拟录取名单中标明。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供下列证件:
(1)准考证;
(2)身份证;
(3)学历证书或学生证;
A.2015年(普通、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B.往届毕业生、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国家不承认的毕业证书,复试时不予认可。
毕业证书遗失的,原发证单位颁发的“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4)学籍、学历验证报告。
不论是2015年(普通、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是往届毕业生、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还须交验经国家权威机构验证的学籍、学历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的“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栏目,按步骤生成12位在线验证码,利用计算机自行打印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具体查询方法见该网站公告。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5)政治思想鉴定表一份。(样表附后)。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在职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脱产学习的书面证明(样表附后)。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复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29日(星期六、星期日)
3.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1)笔试:考试科目以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由学院组织复试试题的命制、印制、封装,承担试题的安全保密责任,确保公平公正。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以专业(领域)为单位组织面试,面试小组由3至5名教师(研究生导师不少于2/3)组成。根据学科特点,认真研究面试的内容、方法、评分规则,面试过程有记录。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成员须在面试记录上签字。
面试题目由学院自行命制,专人保管,面试开始前当众启封。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面试教师人数
(3)英语水平测试:
报考非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英语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以测试英语听力水平为主。英语水平测试由外语学院组织实施,测试成绩由研招办向学院提供。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除复试外,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科9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4.体检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学校统一安排体检。体检异常的考生,入学前进行复查;复查仍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5.复试阶段所有材料由学院至少保留三学年(未录取的考生材料保存一年)。
6.破格复试的原则和程序
为规范破格工作,严格把关破格复试,学校按照湖北省要求,对破格录取坚持一个原则和破格5分不变。
一是坚持一个原则。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原则上不搞破格录取;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以调剂外单位线上生源为主,破格录取为辅。
二是破格录取不超过5分。①只能单破,不能双破。②只能破格公共课(外语或政治),不破专业课。③对于专业成绩特别优秀,150分制的专业课成绩达到130分以上的,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外语或政治成绩可破格10分以内。④严格破格申报审批程序。拟破格考生向学院提交破格复试考生申请书一份,申请书要说明考生基本情况、破格理由,并有两名副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本专业专家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名。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申请破格考生的基本情况决定是否同意破格复试,在公示的复试名单中要对破格考生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五、录取工作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之和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70% +[(复试成绩总分)÷3×5]×30%
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只计算各统考科目的成绩总分,不计算原报考单位的自命题科目成绩。
2.学院严格执行招生指标限额。
3.考生的少数民族成份以网报时填写的为准,虚假及复试时更改的民族成份无效。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由定向单位保管。考生达到国家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和我校复试录取要求的,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外,其他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接受为期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党团组织关系第一年基础培训时需转至培养单位(西南大学),考核合格后组织关系转至我校。
5.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6.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由综合成绩排名的后一名考生递补。
7.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要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六、学费与奖学金
根据国家政策统一规定,硕士研究生全部缴纳学费。学费金额按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执行。
从2014年开始,我校实行新的研究生奖学金制度,新设置了生源奖学金及民族类专业志愿奖学金,另外还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详情请查阅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栏《中南民族大学2014年入学新生奖助政策摘录》)。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按合同或协议执行。
七、监督与责任追究
学院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参与复试过程的各个环节,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督。
举报电话:监察处027-67843806 研究生院027-67843396
生科院 027-67842689
2.实行巡视制度。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将派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督。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建立健全复试规章制度,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追究责任。
4.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检举渠道的畅通。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结果负责。对于考生提出的疑问,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应及时答复;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中南民族大学生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1.2015年生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2. 2015年生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3. 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职考生)脱产学习审批表
4. 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政治思想鉴定表
附件1:
2015年生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为了充分体现复试在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性,切实维护复试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复试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中南民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制订本细则。
一、笔试
1.命题
笔试科目以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 学院参照初试专业课命题要求组织命题、印制、封装,统一组织考试,承担试题的安全保密义务,确保笔试公平公正。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监考
笔试监考人员由学院教师担任,人数不少于2名。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答题纸、信封和封条由研究生院提供)上,写在试题册上的无效。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当将所有答卷密封装订,交由本单位研究生秘书保存。
3、评卷:评卷人由学院主管领导指派,评卷人对评卷结果负完全责任。
4、登分:评卷结束后,由研究生教学秘书按照研招办设定的统一格式录入笔试成绩。
二、面试
按专业进行。面试时要核查考生的准考证、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和身份证件。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题目由学院自行命制。面试开始前,试题不得公开。
面试成绩=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面试教师人数
面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汇总每位复试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后,加盖学院印章,连同所有面试材料(密封),由学院保管备查。
三、英语水平测试
报考非英语专业的复试考生须参加英语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以测试英语听力水平为主。
由外语学院组织实施。外语学院命制听力试题及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交研究生院印制试卷,按照研究生院提供的复试名单安排考场、实施考试、组织评卷及登分并提供给研招办,由研招办向学院反馈。
四、成绩计算
复试结束后,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将复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登记、加和后折算为百分制复试成绩。
各项复试成绩之和低于180分者,属于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以综合成绩为依据。
综合成绩(格式由研招办提供)的计算:初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成绩。在计算总评成绩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我校自命题专业课成绩计入最终总评成绩;调剂考生,因不同报考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难易程度、评卷宽严尺度有差异,其第一志愿报考单位自命题专业课成绩仅作参考,不计入最终总评成绩。调剂考生只按照统考科目成绩和复试总评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成绩×70%+[(复试成绩)÷3×5]×30%
五、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2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为每门9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中南民族大学生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2
生命科学学院
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安排
3月28日
上午7:30-12:00
1.体检——体检表由校医院提供
地点:中南民族大学校医院(学校大门对面)
要求:(1)空腹
(2)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彩色、黑白均可)
(3)体检表上须注明“所属学院”和“专业”
2.报到及资格审核:
报到地点:生科院8号教学楼8224室(学院办公室)
(1)、核对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上交思想鉴定表;
(2)、“骨干计划”考生自行下载“定向培养协议书”,复试后10日内交我校研招办;
(3)、缴纳复试费用135元/人(含复试费100元、体检费35元,自备零钱)。
专业综合面试考生休息室:
学术型硕士 下午14:30
第一组: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 地点:
第二组:遗传学专业
第三组:微生物学专业、水生生物学
第四组:发育生物学专业 地点:
专硕 生物工程 下午16:00
3月29日
上午08:30 专业课笔试:普通生物学 地点:15-203教室 时间120分钟
下午14:10—14:50 英语听力测试(由外语学院组织实施)
地点:10号教学楼(请于测试前1天下午到10号楼1楼查询具体测试地点)
下午15:10—18:1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地点:8-221教室
2015
学术型硕士
第一组: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硕导4人)
小组组长:陈思礼
小组成员:陈思礼、刘学群、宋发军、吴云华
面试地点:15-203
第二组:遗传学(硕导9人)
小组组长:王春台
小组成员:王春台、覃瑞、刘新琼、谭艳平、张鹏、余光辉、王朝元、唐仙英、徐鑫
面试地点:15-204
第三组:微生物学、水生生物学(硕导10人)
小组组长:熊海容
小组成员:熊海容、何冬兰、李晓华、裴国凤、程国军、郭小华
面试地点:15-206
第四组:发育生物学(硕导7人)
小组组长:刘庆华
小组成员:刘庆华、戴甲培、沈金花、李先涛、赵平、彭勇波、薛璐
面试地点:15-207
组长:熊海容
小组成员:熊海容、裴国凤、刘学群、王春台、余光辉、刘庆华、戴甲培
面试地点:15-203
注:具体复试操作办法见生科院复试录取方案及实施细则
序号 | 参加面试专业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面试地点 | 面试时间 |
1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陈思礼 | 男 | 60 | 教授 | 15-203 | 3月28日14:30 |
2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刘学群 | 男 | 58 | 教授 | 15-203 | 3月28日14:30 |
3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吴云华 | 女 | 44 | 教授 | 15-203 | 3月28日14:30 |
4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宋发军 | 男 | 48 | 教授 | 15-203 | 3月28日14:30 |
5 | 遗传学 | 王春台 | 女 | 51 | 教授 | 15-204 | 3月28日14:30 |
6 | 遗传学 | 覃 瑞 | 男 | 43 | 教授 | 15-204 | 3月28日14:30 |
7 | 遗传学 | 刘新琼 | 女 | 43 | 教授 | 15-204 | 3月28日14:30 |
8 | 遗传学 | 谭艳平 | 男 | 38 | 副教授 | 15-204 | 3月28日14:30 |
9 | 遗传学 | 张鹏 | 男 | 40 | 副教授 | 15-204 | 3月28日14:30 |
10 | 遗传学 | 余光辉 | 男 | 43 | 教授 | 15-204 | 3月28日14:30 |
11 | 遗传学 | 王朝元 | 男 | 47 | 教授 | 15-204 | 3月28日14:30 |
12 | 遗传学 | 唐仙英 | 女 | 42 | 教授 | 15-204 | 3月28日14:30 |
13 | 遗传学 | 徐鑫 | 男 | 37 | 副教授 | 15-204 | 3月28日14:30 |
14 | 微生物学 | 熊海容 | 男 | 49 | 教授 | 15-206 | 3月28日14:30 |
15 | 微生物学 | 何冬兰 | 女 | 51 | 教授 | 15-206 | 3月28日14:30 |
16 | 微生物学 | 李晓华 | 男 | 47 | 教授 | 15-206 | 3月28日14:30 |
17 | 微生物学 | 程国军 | 男 | 39 | 副教授 | 15-206 | 3月28日14:30 |
18 | 微生物学 | 郭小华 | 男 | 37 | 副教授 | 15-206 | 3月28日14:30 |
19 | 微生物学 | 汪文俊 | 男 | 42 | 副教授 | 15-206 | 3月28日14:30 |
20 | 水生生物学 | 裴国凤 | 女 | 46 | 教授 | 15-206 | 3月28日14:30 |
21 | 水生生物学 | 王海英 | 女 | 41 | 教授 | 15-206 | 3月28日14:30 |
22 | 水生生物学 | 王红莹 | 女 | 39 | 副教授 | 15-206 | 3月28日14:30 |
23 | 水生生物学 | 耿 红 | 女 | 36 | 副教授 | 15-206 | 3月28日14:30 |
24 | 发育生物学 | 刘庆华 | 男 | 55 | 教授 | 15-207 | 3月28日14:30 |
25 | 发育生物学 | 沈金花 | 女 | 40 | 教授 | 15-207 | 3月28日14:30 |
26 | 发育生物学 | 彭勇波 | 男 | 35 | 副教授 | 15-207 | 3月28日14:30 |
27 | 发育生物学 | 赵平 | 女 | 36 | 副教授 | 15-207 | 3月28日14:30 |
28 | 发育生物学 | 薛璐 | 女 | 30 | 副教授 | 15-207 | 3月28日14:30 |
29 | 发育生物学 | 戴甲培 | 男 | 51 | 教授 | 15-207 | 3月28日14:30 |
30 | 发育生物学 | 李先涛 | 男 | 44 | 教授 | 15-207 | 3月28日14:30 |
附件3:
2015
姓 名 | 性 别 | 照片 | ||||||||||
报考专业 | 准考证号码 | |||||||||||
出生年月 | 婚姻状况 | |||||||||||
政治面貌 | 籍 贯 | |||||||||||
民 族 | 身份证号 | |||||||||||
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 | 省(区、市) 市(县) | |||||||||||
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通信地址 | 单位 | 邮政编码 | ||||||||||
地址 | ||||||||||||
现工作单位 | 本人联系电话 |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
毕 业 时 间 | 最后学位 | |||||||||||
最后学历 | ||||||||||||
1.本人须脱产2-4年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 2.本人自愿签定定向培养协议书,保证毕业后回本人所在原单位就业,并至少服务5年。 3.本人同意毕业后由学校将档案、户口、学位及学历证书统一寄至定向单位。 4.若不按协议就业,本人按有关违约规定,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 注:考生若同意上述4项内容,可在申请人签字一栏中签字,经工作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部门盖章并经我校复核后,即可确认有入学资格。 申请人签字______ 年 月 日 | 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中南民族大学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三份:考生工作单位、考生本人、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各留存一份
附件4:
中南民族大学
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政治思想鉴定表
(复试报到时交各学院)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考生姓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政治面貌 | |||||||
毕业院校 | 毕业专业 | 最后学历 | 学位 | |||||||
学习或工作单位 | ||||||||||
考生联系电话 | ||||||||||
个人简历(从高中阶段起) | ||||||||||
起止时间 | 学习或工作单位 | 学习或工作内容 | 职务 | 备注 | ||||||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 ||||||||||
姓名 | 与本人关系 | 学习或工作单位 | 政治面貌 | 职务 | ||||||
考 生 政 治 思 想 鉴 定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15年 月 日 | |||||||||
单位地址: | 单位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