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分数线
1、学术型硕士:
动物学专业、水产养殖专业:
政治≥50,英语≥50,专业课1≥80,专业课2≥80 总分≥310
遗传学专业:
政治≥50,英语≥50,专业课1≥80,专业课2≥80 总分≥320
水生生物学专业:
政治≥50,英语≥50,专业课1≥80,专业课2≥80 总分≥310
环境科学专业、环境工程专业:
政治≥50 ,英语≥45,专业课1≥80,专业课2≥80 总分≥300
2、专业学位硕士:
生物工程:政治≥50,英语≥50,生物学类科目≥80,专业课2≥80, 总分≥310
(接受进入原报考专业学术型硕士复试分数线考生的调剂申请)
环境工程:政治≥50,英语≥45,数学(二)≥80,专业课2≥80, 总分≥300
(接受进入原报考专业学术型硕士复试分数线考生的调剂申请)
3、“少干计划”:
政治≥30,英语≥30,专业课1≥45,专业课2≥45 总分≥245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按专业组成以招生导师为成员的复试小组,结合考生报考意向,具体实施符合各专业要求的复试工作。
三、 复试形式
1、复试以口试为主,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复试要求
(1) 每位考生时间15-20分钟;
(2) 复试小组须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填写复试登记表,现场评定复试成绩(百分制)。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业务能力面试、综合素质考核、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及实践环节考核等内容。其中业务能力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核是必须复试的内容。可结合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选择适当的复试方式并确定复试内容。
一般应包含以下方面
1. 专业素质和能力;
(1)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可以用陈述和对话形式进行;
(4)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 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体检
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包括体能、体质 和心理素质等。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复试前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到时交研究生部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及院系出具的能够按时毕业的证明。
2、政治审查材料(从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生教育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加盖公章并密封),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办公室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3、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从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生教育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4、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的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反映考生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7、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大信封装好,信封封面写上自己的姓名和考号及报考(调剂)专业,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收。
六、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2015年 3月23日(星期一)上午、3月24 日(星期二)、 3 月25日(星期三)三天。
3月23日(星期一)上午考生到研究生部报到:
(1)审核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件,往届生毕业证、学位证;
(2)领取复试表、体检表等;
(3)抽签确定复试顺序。
3月24日(星期二)全天学术型硕士复试、专业学位硕士调剂复试 上午8:30开始。
3月25日(星期三)上午体检 准备体检费180元交体检医院,体检安排届时书面通知
3月25日(星期三)下午“少干计划”硕士复试 下午2:30开始
七、复试地点
动物学、水产养殖专业复试组:综合楼112会议室
水生生物学复试组1(宏观):博物馆506会议室
水生生物学复试组2(微观):1号实验室楼113会议室
遗传学复试组:2号实验室楼102会议室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复试组:博物馆504会议室
“少干计划”硕士复试组:博物馆504会议室
八、复试评定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百分制分别占50%和50%,按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拟录取,如果总分相同,以复试成绩作为主要录取依据。
综合成绩(百分制)=复试成绩×0.5+初试成绩总分×0.1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政审不合格、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不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不参加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调剂拟录取
对第一志愿落选的考生进行同专业内调剂拟录 取,按复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由考生提出若干调剂意向,师生双向选择完成调剂拟录取工作。调剂按轮次在第二轮(与博士生导师双向选择)或第三轮(硕 士生导师双向选择)拟录取中完成。学术型硕士拟录取完成后,未被拟录取的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可申请调剂为专业学位硕士。如经过第二轮和第三轮 调剂,考生与导师未达成双向选择意向或考生不申请专业学位硕士调剂,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十、录取原则
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学科专业、招生研究方向的考生综合成绩顺序择优录取。
十一、如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发现有任何违规行为的,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二、复试监督和拟录取名单的公布
1、所纪检办(027-68780759)、所研究生部(027-68780672)在3月31日前受理考生投诉。对投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2、拟录取名单报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复试结束一周后在网上公布。公布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询问。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
研究生部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