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结合本系实际情况,特制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的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严格执行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
3.严格按正式确定的有复试资格的名单实行复试;
4.复试工作小组严格评分标准,对考生一视同仁;
5.根据初、复试总成绩按本系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并公示拟录名单;
6.复试工作人员中有直系亲属考生的应回避,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7.不允许从外校调剂生源;
8.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二.成立督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略)
三.复试分数要求及招生计划
总分:210分,外语:50,业务一:70,业务二:70。
招生计划:2个,其中硕博连读1个,公开招考1个。
四.复试内容
1.心理测试:请各位考生在报到之前(2015年5月13日至5月16日)用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同时点击“下载Android版”,下载后安装“心情日记APP”。打开软件登陆后直接跳转测评界面,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出生日期(8位)。登陆后即会跳转SCL90心理测试界面,进行完测试后,点击“提交”即可。
2.专业考核(占复试总成绩的40%):采取笔试形式。包括专业与专业英语笔试。
3.综合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40%):回答复试专家有关专业知识的提问,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以及创新精神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人文素养、思想政治品德等,了解考生对重大政治事件的认识,对事业的责任心和心理健康等。
4.英语听说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20%):测试分三部分
(1)考生用英语作自我介绍,主考教师就考生背景提问,考生简要回答,约2分钟;
(2)考生抽取试题,朗读、翻译英语短文,约5分钟;
(3)主考教师针对考生的发言提问,双方进行交谈,约3分钟。
5.考生必须严谨求实地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以便了解考生的专业水平,一旦成果部分的陈述发现弄虚作假,将视为学风问题而不予录取。考生拟订的研究计划,录取入学后根据导师的意见作出调整。
6.硕博连读考生按硕博连读录取办法执行。
五.成绩确定
复试总成绩=英语听说测试20分+专业考核40分+综合面试40分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总成绩×50%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评定
1.学费标准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2.按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组织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评选工作(定向培养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要求学生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华中科技大学学业奖学金资助协议》和《华中科技大学学业助学金资助协议》,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工作进度安排
1.5月12日 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2.5月17日 (周日)
上午9:30-11:00,复试考生报到,交验材料
地点:法医学系一楼系办公室
下午14:30-15:00,英语测试、综合面试
15:30-17:30,专业笔试
地点:一号教学楼6楼7小教室(等候室:6小教室)
3.5月18日(周一)
上午8:30-11:00,考生体检(含硕博连读生)
地点:同济医学院职工医院
4.5月18日(周一)
15:30,公示复试成绩、拟录名单、奖学金评定情况,对拟录取考生签订《录取协议书》、奖学金申请表、资助协议书(含硕博连读生),待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时生效。
地点:法医学系一楼系办公室
公示时间为10天,接受考生申诉,电话:027-83692638
八.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需交验的材料(须出示材料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1) 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2) 交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3) 报考相关专业的教授、副教授推荐信两份(见附件2);
(4) 《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见附件1);
(5) 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需交验材料:
① 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
② 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学习成绩单》;
③ 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加盖公章的政治思想审查表。
(6)应届硕士毕业生需交验材料:
① 学生证;
② 加盖学校教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
③ 加盖学校院系党总支公章的现实表现材料;
(7)定向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携带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公函;
(8)考生还可提供证明其学术水平的论文等材料,如:各类英语考级证书,有关计算机应用的等级证书,专业知识、能力的有关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和所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等。
请考生将报到需交验材料的复印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2、有关费用
(1)复试费:100元/人,报到时缴纳。
(2)体检费:35元/人,考生(含本校硕博连读生)必须到职工医院参加体检(携带准考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一张彩色登记照片1张),未参加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附件2:《专家推荐书》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