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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学院教育学一级学科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本站小编 湖北师范学院/2015-09-18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教育学一级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具体情况,本着规范有序、合理高效、安全顺利的原则,特制定如下具体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确保招生选拔质量,为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复试工作质量;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组织管理

教育学一级学科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复试分为三个小组:

1、第一组:教育学原理(学硕)、教育史(学硕)、学前教育(学硕)、高等教育(学硕)、教师教育(学硕)、教育管理(专硕)、学前教育(专硕)

    2、第二组:学科课程论(英语)、学科教学(思政)、心理健康教育(专硕)

3、第三组:现代教育技术、教育技术学、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计算机)、学科教学(生物)、小学教育(专硕)

三、复试程序

    1、划线和复试资格确认:我校复试分数线为《2015年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相应学科门类(专业)一区分数线。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报考学科门类(专业)一区复试分数 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不再寄发复试通知单,具体见公示名单。调剂考生,在调剂系统中收到复试通知并确认后,须在规定时间来校参加复试,不再另行通知,否 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资格审查:考 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以 上材料必须同时上交复印件一套(准考证不需要复印件),另请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资格审核由研究生处负责,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先到研究生处进行资格 审核,审核合格考生持研究生处复试通知单到各一级学科点报到并参加复试。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资格审查地点: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科教大楼行政楼207办公室)

4、复试费用:复试费用100/生,同等学力考生或需加试考生须另缴100元加试费,由研究生处统一收取。

5、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根 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 一志愿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遵循三个原则,一是只能单破,不能双破,二是只破公共课(外语或政治),不破专业课 和总分。三是破格分数原则上控制在5分以内(含5分),破格录取人数不超过总录取人数的3%。对于专业成绩特别优秀,150分制的专业课成绩达到130分以上,300分制的专业课成绩达到240分以上,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省级以上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的著作,市(厅)级以上科研创新获奖证书或文件等),外语或政治成绩可破格10分以内。申请参加破格复试的考生先向研招办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同意后,填写《2015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拟破格复试考生申报表》,并提供由2名本专业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最后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能否参加破格复试和录取(此项工作在331日前完成,过期不予受理)。破格考生不享受“新生学业奖学金”,但可参评“特优新生学业奖学金”。

6、参加复试:教育学一级学科考生持复试通知单于4 7日(全天)到教育学一级学科研究生办公室(教育大楼1212室)报到登记。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714-3262537

7、复试学科范围:

学硕:教育学原理、教育史、学前教育、高等教育、教师教育、学科课程论(英语、思政、地理、体育、计算机)和教育技术

专硕:教师教育、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英语、生物、体育)

8、复试笔试内容:见《湖北师范学院教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复试时间

    4月 7日上午下午报到,晚上专业课笔试。48日全天外语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

 

  五、复试内容和形式

   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01547日晚上630-830。考试地点:教育大楼1J221J23教室。

学硕考生安排在1J22考场:教育学原理、教育史、学前教育、高等教育、教师教育、学科课程论(英语、思政、地理、体育、计算机)和教育技术

专硕考生安排在1J23考场:教师教育、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英语、生物、体育)

     请考生考前600-630,在教育大楼1J22集中,了解48日的面试纪律和面试顺序。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单独面试,口试试题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测试时间201548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测试地点在教育大楼1712教室,候考室在1714实验室。

    3、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201548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面试分为三组:

第一组:教育学原理(学硕)、教育史(学硕)、学前教育(学硕)、高等教育(学硕)、教师教育(学硕)、教育管理(专硕)、学前教育(专硕),面试室在教育大楼21215室教科院会议室,考生候考室在教育大楼21201-1室。

第二组:学科课程论(英语)、学科教学(思政)、心理健康教育(专硕),面试室在教育大楼11110室计算机学院会议室,考生候考室在教育大楼11131室。

第三组:现代教育技术、教育技术学、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计算机)、学科教学(生物)、小学教育(专硕),面试室在教育大楼教技学院办公室1716室,考生候考室教技学院会议室1725室。

注:所有考生务必于48日上午810到相应的专业面试地点进行抽签,请听从复试小组老师安排。请大家按抽签顺序在候场室等候。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内容按《湖北师范学院教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时间:48日晚上6:30-8:30,地点在教育大楼1208教室。

六、成绩核算

    入 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的某一方面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权由培养单 位据实决定。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考生,由复试小组提出意见、培养单位考核认定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直接计入总评成绩。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是录取与否的主要依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科目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的百分制构成:综合面试占40%,专业笔试占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30%

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一志愿考生)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调剂考生)

跨专业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计算(由高往低调)=(原始成绩-一志愿报考学科一区国家复试控制分数线)+调入学科一区国家复试控制分数线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有“加分项目”的考生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录取原则

    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一志愿优先和调剂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优先进行招录。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成绩合格,优先录取,并保证专业。调剂考生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按二级学科方向排名,依次录取并需服从专业调剂。

八、公示制度

   考生复试完成后,教育学一级学科将考生复试成绩和入学考试总成绩上报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九、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

 

十、其他事项

1、本细则由教育学一级学科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其它未尽事宜由湖北师范学院研究生处决定。

 

                                 教育学一级学科

                              2015年3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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