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学院理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
一、复试内容
1.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专业课笔试科目测试
3.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测试)
4.体检
5.同等学力加试
二、复试程序
考生到行政楼二楼财务处缴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须另交100元加试费),凭财务处的收费凭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105)提交相关材 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到理学院报到,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笔试及综合素质面试。复试结束后,考生统一在学校附属医院体检(体检费由考 生体检时直接缴纳至体检中心)。
三、时间、地点安排
日期 |
时间 |
内 容 |
地 点 |
4月2日 |
08:00---10:00 |
缴纳复试费、资格审查及报到 |
研招办 (行政楼107、105),理学院办公室 |
10:00---12:00 |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
理学院四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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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6:00 |
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及分值:常微分方程70分,近世代数30分; 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
理学院四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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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18:10 |
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测试) |
理学院四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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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 |
08:00---12:00 |
体检 |
湖北民族学院 |
14: 00---16:30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及分值:解析几何50分,实变函数50分; 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
理学院四楼会议室 |
四、复试方式
1.资格审查:
(1)准考证、现场认证生成的考生信息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学籍证明、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毕业证及学位证入学时再审验;
(4)以"双少"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前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委托(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填写、盖章(资格审查时上交);
(5)破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研招办领取申请表一份,填写完成后在参加复试时上交研招办;
(6)在职考生须在研究生处网页上下载《录取培养协议》,认真阅读并签字后资格审查时上交。
2.思想政治品德: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3.综合素质面试是对考生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知识、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测试,采取随机抽题与导师提问相结合等形式进行考核,满分100分;英语测试在综合素质面试中进行,英语测试100分。
4.体检统一安排在学校附属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考生请准备1张近期登记照,体检时贴在体检表上。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2门(解析几何50分,实变函数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五、复试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
2.专业素质和能力
(1)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外语听、说、译能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六、复试总成绩
1.复试总成绩=英语测试成绩×20%+专业课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40%。
2.复试的任一环节(从资格审查直至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入学总成绩
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严格执行《湖北民族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中相关条款。
九、其他
4月1日之后调剂生源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办法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