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下达的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定复试名单
(一)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含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直接进入复试名单,可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来我校报到和参加复试,我校不再另发纸质复试通知书。
(二)调剂考生如被列入复试名单,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和各二级学院将及时利用调剂系统的短信平台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来校参加复试。已在调剂系统提交了调剂我校申请的考生如在2017年3月21日12:00前未接到我校短信或电话复试通知,可选择申请调剂其他学校。
(三)我校调剂考生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同时进行,已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未能按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时间:3月24日报到,25日-26日复试。
三、复试流程
(一)报到与缴费
参加复试的考生于3月24日到指定地点报到、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报到及复试地点见《广西师范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到地点及复试安排》(22日见本网公布)。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函[2011]572号》确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普通考生收费180元/人,同等学历考生收费280元/人。3月23日后我校开通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方式另行公布)。
(二)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2.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如果学生证遗失,可由自己所就读学校的院系出具就读证明。
3.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
5.凡学历和学位证原件遗失、研招网学历认证信息通不过的考生,需要凭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学历/学籍证明参加复试,具体如下:
(1)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以上有关材料在复试报到资格审查时上交给各二级学院接待人员查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学历/学籍证明必须上交复印件给各二级学院接待人员留存。
(三)3月24日下午,各二级学院依据考生提供材料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
(四)3月26日,考生持体检表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五)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时间、地点可在报到时咨询各二级学院)。
(六)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准参加复试。未经资格审查参加复试者,复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
四、复试内容及形式
(一)复试工作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具体内容采取以下相应方式:
1.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与招生简章(目录)中所列的复试科目一致。
2.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开始前需核查考生的复试准考证、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与本人是否一致,杜绝冒名顶替。
3.外语能力测试。非英语类专业考生的外语能力测试内容为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测试安排在专业综合面试中同时进行,满分100分。
英语类专业考生的外语能力测试分为日语或法语听力、日语或法语口语测试两部分,其中听力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进行,满分50分;口语测试安排在专业综合面试中同时进行,由参加面试的导师测试,满分50分。
对于口语测试,原则上每位考生要测试三个问题,当场评分。
4.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业务课考试的试题命制和考务均由各二级学院负责,考试形式一律为笔试,每门业务课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试题内容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与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一致。加试内容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不重复。
5.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按照如下办法计算: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五、录取原则
(一)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思想政治品德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由于报考不同院校的考生初试科目、难易度不尽相同,初试成绩的可比性不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和调剂考生的总成绩应分别排序,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尚有余额,在调剂生中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180分以下或专业综合面试60分以下)者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为了鼓励考生报考我校,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优先考虑录取。
(四)录取中要参考考生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同时,必须考核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考核工作由二级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
(五)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待录取后向二级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于4月25日前将加盖定向培养单位公章的“协议书”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广西民族医院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孕妇凭相关证明材料、MPA考生凭近年体检材料可申请免检)。
(三)我校将在5月中上旬在校研究生院网(yjsxy.gxtc.edu.cn)公布录取名单,在6月中旬我校向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寄发“广西师范学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调档案函”后,考生应催促其及时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到我校。
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院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