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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常见问题解答

点赞(0) 反对(0)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2006-09-21 20:53:26 阅读(0)

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我校2007年硕士研究生,现就招生工作中的常见问题解答如下:

一、2007年我校研究生招生的规模

  1.硕士生:预计招生1200人左右。

二、研究生报考类别

  1. 非定向:档案等相关材料将转入广西师范大学,培养经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 定向:不调档案等相关材料,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 委托培养:不调档案等相关材料,培养费原则上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 自筹经费:档案等相关材料将转入广西师范大学,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须在入学前由考生本人单位或考生本人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委托培养合同或自筹经费培养协议书。录取为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录取前还须缴纳培养费,培养费为每生每年7000元。

三、选拔及考试(初试)方式

  报考硕士生:除在本科毕业生中招收部分推荐免试(免初试)生外,按命题方式分类,目前有全国统考、联考(教育硕士、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及单独考试等类别。

四、报考研究生的年龄限制

  报考硕士生不超过40周岁,其中对报考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限年龄。

五、是否允许跨学科专业报考

  本科毕业生可以跨学科专业报考硕士生。跨学科专业报考硕士生者,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笔试)2门所报学科专业本科或硕士主干课程。跨学科专业报考的具体要求及加试科目到网址为:http://www.gxnu.edu.cn/zsxx/查询。

六、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有何要求

  报考硕士生: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大专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并通过6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者同等学力的人员(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毕业后经二年或二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 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6门以上主干课程。

  ③ 不允许跨学科专业报考。

七、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的有关程序

  1.凡具备推荐免试资格高等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直接向我校有关学院(所)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须提供所在高校和导师的推荐信,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外语证书(四、六级)及成绩排名证明等材料,具体申请办法和时间以我校公布有关要求为准。

  2.凡我校有关学院(所)拟同意接收者,届时将通知其来我校进行面试。

  3.经我校接收并取得毕业学校正式推荐资格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推荐免试生报名手续。

八、报考时间

  硕士生:2006年11月中旬报名;2007年1月中下旬初试;4月中下旬复试。

九、报名及考试地点

  报考硕士生:报名与考试地点必须一致。本地和外地考生均可在当地省级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和考试(初试)。有关报考的具体事项,可向当地省市招办咨询。

十、报名所需材料

  硕士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证件、学生证)原件。

十一、录取程序

  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政治思想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复试和拟录取的名单先由各学院(所)招生工作小组讨论提出,最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十二、其他常见问题

  1.目前我国的研究生教育有哪几种形式?

   我国的研究生教育分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两种。

   研究生学历教育是指: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生入学考试(含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免试和部分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自行组织的单独入学考试),被录取后,获得研究生学籍。毕业时,若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均符合学位条例的规定,可获硕士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教育的招生工作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负责。

  非学历研究生教育是指:不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生入学考试,没有学籍。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课程,并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获得可以申请学位的资格,再通过硕士论文答辩,可以获得学位证书,但没有研究生毕业证书。研究生非学历教育工作由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

2.关于户口和人事档案问题

  新生入学时,只有报考非定向或自筹经费培养的考生需要将其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3.研究生教育是否实行收费制

  目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尚未完全实行收费制,何时开始实行,由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4.关于各专业招生人数

  在录取过程中,由于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相对较晚,各专业报名和考试情况也不尽相同,因此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各专业招生人数将会有所调整,若生源质量较好的专业将会适当增加招生人数。

5.体检

  通过初试的考生分别在复试和入学时体检,体检标准和本专科生一致(具体可向我校医院保健科咨询,电话:0773-5846164)。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6. 关于考试参考资料

  ⑴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列出的参考书目均已公开出版发行,考生可到当地书店或我校书店购买。我校招生部门不对考生办理参考用书和考试大纲的邮寄业务。

  ⑵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收研究生专业目录。

7.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桂林市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5833630

  邮政编码:5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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