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方式
兰州大学大学招收港澳台研究生实行“申请-考核制”。即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提交学校规定的申请材料,材料审核合格者,可直接参加专业复试,学校择优录取。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所持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考法律、工商管理、临床医学等专业研究生,还应符合内地(祖国大陆)和我校当年招收相关专业研究生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硕士、博士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报名时详见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或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港澳台招生”一栏。(网址为:https://yz.lzu.edu.cn/gangaotaizhaosheng/index.html)
各专业招生人数不做明确限制。
四、报名
面向港澳台地区的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2月10日—2月14日为网上咨询。
2.网上报名时间:2月10日—2月2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3.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专业要求、网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携带有关报名材料按报考点(北京、上海、广州、香港、澳门)要求进行网上(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和缴费,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虑到艺术类等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须将报考材料函寄至我校确认并参加考试。
五、考试考核
(一)打印准考证:3月21日-3月31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可评准考证直接参加复试,时间为3月21日-4月10日之间,复试可能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及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
六、学费标准及奖学金政策
(一)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1.全日制学术学位
各专业8,000元/学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
公共管理(MPA)20,000元/学年;工商管理(MBA)类别中,普通工商管理32,000元/学年,国际工商管理(IMBA)50,000元/学年;
汉语国际教育、翻译、社会工作、法律、集成电路工程、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农业、公共卫生、药学、护理13,000元/学年;
艺术、临床医学、新闻与传播16,000元/学年;
应用统计、口腔医学、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软件工程、计算机技术、金融18,000元/学年。
暂定土木水利、林业13,000元/学年,生物与医药15,000元/学年,按甘肃省发改委最新批复标准执行。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公共管理(MPA)23,000元/学年;工商管理(MBA)类别中,普通工商管理42,000元/学年,高级工商管理(EMBA)250,000元/生;法律30,000元/学年;金融58,000元/学年;会计硕士32,000元/学年;艺术设计30,000元/学年;社会工作30,000元/学年;护理27,000元/学年。
注:若2023年学费标准发生调整,则按当年甘肃省发改委最新批复(备案)标准执行。
(二)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1.全日制学术学位
各专业10000元/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20000元/年,资源与环境18000元/年。
暂定能源动力18000元/年,以甘肃省发改委最新批复标准执行。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资源与环境38000元/年,能源动力38000元/年。
(三)奖学金标准(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奖助对象为全日制学习形式的非在职研究生,有关标准如下。
类别 |
国家奖学金 |
学业奖学金 |
国家助学金 (万元/年) |
|
等级 |
标准(万元) |
|||
博士生 |
3 |
一等 |
1.8 |
1.5 |
二等 |
1.5 |
|||
三等 |
1 |
|||
学术学位硕士生 |
2 |
一等 |
1.2 |
0.6 |
二等 |
1 |
|||
三等 |
0.8 |
七、住宿
在职硕士研究生、MBA、MPA、非全日制研究生均不安排住宿,因个人原因中途办理退宿的不再安排住宿。定向在职博士研究生均不安排住宿。除上述学生外,其他学生仅基本学制内安排住宿。研究生住宿所在校区以当年安排为准。
八、兰州大学简介
兰州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先后入选“211工程”“985工程”建设高校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在国家高等教育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和良好声誉。现有城关、榆中2个校区,校园面积3544.32亩。在11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坚守在西部、奋斗为国家,走出了在经济待发达地区创办世界一流大学的奋进之路,创造了化学“一门八院士”、地学“师生三代勇闯地球三极”、中科院“兰大军团”、隆基兰大合伙人等享誉国内外的“兰大现象”。
九、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兰州大学 学校代码:1073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912168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传 真:0931-8912168
邮政编码:730000 微信公众号:lzu-yz
电子邮箱:yzb@l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