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已经结束。现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硕士研究生1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0日-5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5月23日前向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者深圳大学纪检(监察)室反映。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755-26536177 电子邮箱:szuyz@szu.edu.cn
深圳大学纪检(监察)室 电话:0755-26534925 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深圳大学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序号 | 拟录取学院 | 拟录取专业名称 | 姓名 | 外语 | 业务一 | 业务二 | 初试总分 | 复试成绩 | 总成绩 |
1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080300光学工程 | 张安 | 82 | 140 | 99 | 321 | 251 | 5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