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07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点赞(0) 反对(0) 兰州大学 兰州大学 2006-09-22 17:42:54 阅读(0)

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是进一步考查生源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培养要求的主要环节,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做好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称“推免生”,下同)的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 [2006]14 号函件)精神,现将我校接收 2007 年推免生的复试工作通知如下:
1 、各学院 2007 年接收校内、校外的推免生都必须参加各学院统一组织的复试。

2 、各学院要公开复试办法和程序,复试办法要事先告知每一位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并严格按照复试程序办事。要对参加复试的小组成员进行必要的招生政策规章培训。同一专业的复试小组成员要相对稳定。

3 、复试可以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形式为专业课笔试 ( 满分 100 分 ) 、综合面试(满分 100 分)、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 100 分)。

4 、复试面试要求有记录,在复试表中注明复试内容,并给出评语和成绩,成绩以百分制计。

5 、我校接收的校内和校外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必须于 2006 年 10 月 17 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招生院学院自定,并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6 、推免生的体检应在推免生复试工作结束前完成,具体事宜请各学院与校医院保健科联系。

7 、推免生复试时应交复试报名费 50 元(其中:专业课笔试科目 30 元 / 人,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费 20/ 人)。复试报名费由各学院按学校财务处要求收取,供本学院推免生复试专用。

8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必须确定被录取的推免生导师, 无课题无经费的导师不能接收推免生。

9 、各学院请于 10 月 17 日前将复试和体检全合格的推免生的《兰州大学 2007 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表》(见附件 1 )、《兰州大学 2007 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录取汇总表》及该表电子版(见附件 2 )和《体检表》送(发)至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将接收校外推免生的《兰州大学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等材料(学院签字盖章后)报送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在兰州大学研究生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由我校统一寄发《 2007 年兰州大学关于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接收函》。

附件:

1 、 兰州大学 2007 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表下载.doc

2 、兰州大学 2007 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录取汇总表下载.doc

发表评论 已经有0条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关键字

相关信息

头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