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为保证我院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兰州大学研究生院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对象:
2014年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且符合学院各专业复试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含强军计划)和申请第二志愿调剂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且已经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二、复试方式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笔试按专业设置考试课程(2014年招生目录已公布),闭卷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
注:计算机类专业考生在复试中增加了实践技能考核环节,具体安排及成绩计算办法见本细则相关规定。
面试包括英语口语能力面试、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三、复试安排
(一)、报到
报到时间地点:4月1日 下午 2:30-5:00 4月2日 上午 9:00—12:00
飞云楼(兰州大学信息院)202室
注:考生往返路费、复试期间食宿自理。
(二)、复试考试费
交费地点:飞云楼(兰州大学信息院)202室
复试考试费标准: 50元/人复试报名费(笔试30元/人,外国语口语及听力2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还需缴纳60元/人复试加试费);
(三)、复试考生报到时须提交以下证件
①《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复印);
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复印);
③《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复印);
☆网上报名未完成学历(或学籍)审核,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④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公盖章;非应届本科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⑤有正式工作单位的上线在职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⑥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报到时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须提供四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⑦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的证明;
⑧享受“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四)、体检
时间:4月2日 上午 9:00
地点:兰州大学校医院(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
备注:空腹,带有效证件,一寸照片1张,体检费40元。(体检费由兰州大学校医院收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不参加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考试安排
1、同等学力考生加试(2门):
同等学力加试(1):时间:4月1日 下午14:30—17:30
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飞云楼 具体考场安排报到时查看
同等学力加试(2):时间:4月1日 下午18:00—21:00
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飞云楼 具体考场安排报到时查看
2、英语听力测试(含阅读理解)
涉及专业: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所有专业(含强军计划)
时间:4月2日 下午14:00-14:30
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飞云楼 具体考场安排报到时查看
3、专业课测试笔试
涉及专业: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所有专业(含强军计划)
时间:
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飞云楼 具体考场安排报到时查看
4、实践技能测试考核
考核对象:软件工程(学术型)、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软件工程(专业学位)、计算机技术专业复试考生。
时间:4月2日晚19:00-22:00
地点:飞云楼010机房
5、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时间: 4月3日全天 上午 9:00开始
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飞云楼 具体考场安排报到时查看
☆参加以上考试的考生须提前十分钟携准考证、身份证入场,对号入座。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
(六)、实验室开放日:
学院在实验室开放日将安排导师及相关实验室对复试考生进行接待,便于考生对学院导师及相关实验室进行全面了解。
(七)、复试成绩公布
时间:4月4日
(八)、复试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初试总分/5*0.5+复试笔试成绩*0.2+复试面试成绩*0.3;
复试笔试成绩(电子类专业)=专业笔试成绩;
复试笔试成绩(计算机类专业)=专业笔试成绩*0.5+实践技能测试成绩*0.5;
复试面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0.8+英语听力和口语成绩*0.2;
2).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以复试总成绩排名为依据,排名按考试类型(统考、强军计划、少数骨干)分类进行。根据复试总成绩名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的定向培养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均须签订相关协议书。
(九)、导师及录取专业确定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导师,并确定录取专业。所有拟录取考生需填写《信息学院拟录取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需学生及导师双方签字生效。
四、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