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所有被我校录取的2014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新生(高于国家B区分数线者除外)第一学年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接受培训,入学报到事项应以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规定为准(第二学年持录取通知书和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的结业证书到我校报到)。现将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入学须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基础培训班新生入学须知
欢迎您---2014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基础培训班的新同学!
为方便您顺利入学报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定向协议书和本人身份证于
二、党组织关系转接及组织档案
中共正式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组织关系须转入我校。非本市考生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名头应写“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写明“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市考生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名头应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中共预备党员组织档案须转入我校。中共正式党员组织档案不转入我校。
三、交费
所有新生在报到时必须交清一年的学杂费,否则不予注册。收取学费8000元;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1200元/年;体检费60元;商业保险费80元/年;基础培训教材采用教育部指定教材,教材费500元整,多退少补。
可银联卡刷卡或现金交费,校园内有中行、农行、交行ATM取款机。
四、住宿安排
所有新生由学院统一安排住宿,根据入学报到顺序安排床位,安排后不允许自行调整。被褥等生活用品可自带或到校自行购买。
注意:如暑假期间来校或提前报到的,请自行解决住宿,学院不予安排。
五、信息门户网站
1、相关最新要求及通知请及时到学院网站查看。
2、新生报到须提前到学院网站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以方便报到。
学院网站:mzjyxy.lnpu.edu.cn
六、其它有关事项
1、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进行政审及健康复查,报到后由学院统一安排,体检到校医院,时间另行通知,合格者方可取得正式培训资格;对不符合条件者,由学校酌情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认定需提供:①学生本人申请书;②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证明(必须加盖当地民政部门印章,证明时间必须是当年)或低保证、救济证、特困证、孤儿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一份;③《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学院网站/学生管理/下载中心”中下载);④《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到“学院网站/学生管理/下载中心”中下载);⑤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全部复印)。
3、所有学生的人事档案及户口不转入我校。
4、新生报到时自带体现本民族特色的少数民族服装一套。
5、新生来校途中,应遵纪守法,注意安全,保管好钱物、证件等。
6、新生来校路费、行李托运费、食宿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七、乘车路线及联系方式
u 在抚顺城站下车,乘坐15路公交车到北镇站下车,北行
u 在沈阳站或沈阳北站下车,可在火车站前换乘沈阳—抚顺大巴(沈阳站乘1号线,沈阳北站乘3号线)到石化大学站下车(约1.5小时路程,票价11元)。
u 在沈阳桃仙机场下飞机,可乘坐到抚顺的机场大巴,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附近的机场大巴指定车站下车(约1小时路程,票价33.5元)。
报到地点: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民族教育学院
校 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一号
电 话:024-56865506 56865596 传真 024-56865856
联 系 人:
学生日常管理咨询:
学生党建管理咨询:
学生教学管理咨询: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民族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