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博连读是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新入学的硕士生中遴选出具备硕博连读条件的学生,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考核后,确定为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方式。
为了积极发展我校研究生教育,不断提高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选 拔
(一)选拔原则与对象:必须贯彻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切实保证质量。选拔对象为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中的优秀统招硕士生新生。
(二)选拔条件:
1. 坚持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
2. 勤奋好学,身体健康,有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
3.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355分(含355分)以上。
(三)选拔时间及方法:凡符合选拔条件者,入学后一个月内可由研究生本人填写《兰州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经本学科的两位专家推荐及申报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同意后,由院(部)统一组织的考核小组进行面试和业务素质考核,研究生部党总支进行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方面的审查,经研究生部批准后即可。
二、培养目标
(一)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开放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在科学或专门技术方面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三、学习年限
硕博连读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4—6年,允许研究生休学1—2年用于工作或创业。4年基本学习年限期满未能完成论文者,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同意、院(部)领导批准,并经研究生部备案后可延长学习期限。但本人提出的延长期限最多不能超过2年。到期仍不能完成者,按肄业对待。延长期间的有关一切费用由硕博连读研究生本人及指导教师负责筹备。
四、培养计划
在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指导教师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学科培养方案制订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对课程学习、科学研究、论文选题等作出规定,并在第一学年末,指导硕博连读研究生制订出论文工作计划。培养计划一式四份,研究生部、院(部)、指导教师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各留存一份。
培养计划一般不得修改。如确因客观原因需变化改动,须经指导教师同意、院(部)审核后方可修改,并报研究生部备案。院(部)应对培养计划执行情况按学期定期检查,并在每学期结束前的第二周作出年度检查的简要报告送研究生部备案。
五、课程学习
课程学习是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的必要阶段,硕博连读研究生应按规定要求进行课程学习,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为42—46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22学分;必修课为10学分;选修课不少于10学分。
(一)学位课:
1. 科学技术哲学(硕),2学分。
2.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硕),1学分。
3. 第一外国语(博),3学分。
4. 硕士生数学类课程,1门。
5. 博士生数学类课程,1门。
6. 专业学位课,4门以上(其中博士、硕士专业学位课各不少于2门)。
(二)必修课:
1. 学术报告(博),2学分。
2. 第二外国语(硕),2学分。
3. 专业必修课,2门以上(其中博士、硕士专业必修课各不少于1门)。
(三)选修课
5门以上,其中博士选修课不少于2门,硕士专选修课不少于3门。
六、资格认定
在入学后的第四学期结束前,由研究生部会同各院(部)对硕博连读研究生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硕博连读研究生是否具有博士生资格予以认定。具体要求和认定程序如下:
(一)考核要求
资格认定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种。
硕士生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级在75分以上(含75分)为通过,75分以下为不通过。
(二)认定程序
1. 资格认定在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后的第四学期结束前以院(部)为单位进行,组成由学科负责人参加的不少于五人的考核小组,集中审议认定本院(部)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资格。
2. 硕博连读研究生本人填写资格认定申报表,由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对申报表中的成绩审查确认后,交指导教师如实填写对硕博连读研究生科研能力、科研作风、思想品德的综合意见后,直接交考核小组负责人。
3. 考核小组按考核要求认真进行面试,并结合面试结果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结论,由考核小组负责人和院(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研究生部审批、备案。
4. 经研究生部审批确认具有博士生资格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从第五学期开始享受博士生待遇,并作为当年录取的博士生上报国家教育部。
5. 对于经院(部)审议和研究生部复议,确认不符合博士生资格认定条件者,可随同届硕士生经开题报告通过后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学制和待遇同硕士生。
七、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工作是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硕博连读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硕博连读研究生应选择学科前沿领域或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突出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对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及其它要求详见《兰州理工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
八、学籍管理和待遇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按硕士研究生注册,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第四学期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中期考核,考核通过者可于第五学期转为正式博士研究生学籍,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考核未通过者,仍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有关规定执行,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
(二)部分硕博连读研究生如学有余力,在不影响博士阶段学习的情况下,按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不得延期),仍可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三)已经享受博士生待遇的硕博连读研究生,若因个人原因(如退学、自费留学、提前工作等)中途要求中止连读转为按硕士生培养,须不晚于第六学期末,已享受的博士生与硕士生的待遇差额须如数退还后方可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