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定于2021年5月9日对达到本所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复试(具体复试名单见附件1)。
一、复试方式
经本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所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全部采取远程网络视频复试。
二、复试确认
请达到本所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于4月28日12:00前以邮件方式确认已获知复试信息。回复邮件主题为:“考生XXX按时参加复试”;邮件内容为:“我已认真阅读兰州化物所网站公布的《中科院兰州化物所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程》和《中科院兰州化物所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具备远程网络视频复试条件,将于5月9日按时通过远程网络视频参加复试。”邮件请发送至:hhma@licp.cas.cn。
三、复试要求
(一)考生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一台设备作为主机位,从正面拍摄,保证音频视频正常运行,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约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拍摄,用于监控复试现场,保证考生复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两台设备须登录同一考场,为防止电磁干扰,请侧后方拍摄的设备进入考场后调至静音状态。
(二)远程复试平台为“科技云会”,请考生于5月8日前安装并熟练操作(两台设备均需安装),具体使用方法见附件“科技云会议软件使用说明”(附件2)。本所将于5月8日进行系统测试。“腾讯会议”作为应急备用系统,请考生于5月8日前下载并熟悉“腾讯会议”软件。
(三)考生复试须用独立的复试房间,保证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复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视线不得离开,保证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
(四)复试期间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得记录任何与复试有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禁止任何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全程不得切换屏幕。
(五)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复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六)考生须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复试的应用程序,并防止各种弹窗影响复试。
(七)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整个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八)复试过程中将通过“科技云会”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识别,因此,复试期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不得使用耳机。
(九)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也不得接听电话。
(十)考生根据个人硬件设备情况准备麦克风、手机支架等。
(十一)复试过程中如发生网络中断等不可抗拒情形,请考生保持镇定,本所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考生,重新连接设备或使用“腾讯会议”继续复试。
四、复试流程
(一)考生根据有关要求进入复试会场。
(二)考生视频环绕一周,确认是考生本人独立参加复试。
(三)手持查验: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原件③学生证原件(应届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往届生)。
(四)考生进行时长5分钟左右的个人情况介绍,主要包括个人学习简历,工作简历,可能拥有的特长以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工作或科研工作期间所取得的成绩,以PPT方式汇报。
(五)复试专家组提问、考生回答。
(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生英文自我介绍,接受复试专家对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的测试。
(七)复试结束,考生退出复试会场。
五、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详见《中科院兰州化物所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程》。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为便于联系,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报名时未提供手机号或手机号已变更者,请及时来电告知。
(二)复试通过名单将在本所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查询,不再逐一通知。
(三)系统测试安排
请各位考生提前10分钟启动“科技云会”客户端,点击“加入会议”,输入“会议ID”和“昵称”(昵称要求输入:考生姓名)进入测试,会议密码:1234。
测试正式开始之前,考生可以随时自行测试,直至提示“等待主持人开启本场会议”即可。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931-4968202
人事教育处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