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医药大学2020年博士后招生公告
甘肃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78年,前身为甘肃中医学院,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甘肃省政府同意,更名为甘肃中医药大学。2016年,成为甘肃省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学校以医学教育为主,涵盖医、理、工、经、管、教6个学科门类,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中医药大学。
学校校本部现有教职工923人,其中专任教师797人。现有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3人,双聘院士3人。博士后合作导师22人,博士研究生导师85人,硕士研究生导师541人,17人享受国务院颁发的特殊津贴,1人被评为“卫生部突出贡献专家”,3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63人荣膺“甘肃省名中医”,11人被评为“甘肃省优秀专家”,6人获“甘肃省高校教学名师奖”,12人获“甘肃省园丁奖”,26人获“甘肃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23人入选甘肃省“333”“555”人才工程,7人入选甘肃省高校跨世纪学科带头人,16人被选拔为甘肃省领军人才,27人被选拔为甘肃省卫生厅领军人才。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787人,其中本科生11541人,专科生1663人,硕士研究生1290人,博士研究生96人,留学生103人。校本部设有20个教学机构,4个直属机构,3个科研机构。有4所直属附属医院,8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06家实践教学基地(含10所附属医院)。学校现有29个本科专业、12个专科专业,有3个国家特色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教学团队,建有1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9个省医疗卫生重点学科,19门省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总面积约2200平方米的科研实验中心。有1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4个甘肃省重点实验室,2个甘肃省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甘肃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工程实验室,3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校是全国第四次中药普查甘肃省试点工作技术依托单位、国家基本药物所需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甘肃省牵头指导单位、甘肃省地道中药材标准制定工作牵头单位、科技部“中医药防治慢性病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学校于1990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同年针灸学获得硕士学位授权资格;2003年被批准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2年被批准为临床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3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4年获批中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中医、临床医学、中药学、公共卫生、护理等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我校中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面向国内外招收1-2名博士后,欢迎广大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校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一、招收学科(研究方向)
100500中医学 | 研究方向 | 带头人 | 所在学院 |
01中医药防治西北地区内科常见病研究 | 李金田 | 中医临床学院 | |
02针灸调节效应的生物学机制研究 | 严兴科 | 针灸推拿学院 | |
03方药量的研究 | 仝小林 | 基础医学院 |
二、招收条件
1.已获得博士学位;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本校博士毕业生不能申请进入校内与授予其博士学位相同的一级学科流动站。
5.委托代培、定向培养的博士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 申请程序及材料报送
凡申请来我校做博士后者,可直接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者在选择适合发挥本人才能的学科和合作导师后,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博士后进站审核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原件及2份复印件(可在中国博士后网站注册下载http://res.chinapostdoctor.org.cn/BshWeb/index.shtml);
2.博士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暂未拿到证书者可由学位授予部门出具决定授予学位的书面证明或其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决议复印件,获得学位证书后须及时向研究生处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护照)、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的复印件(身份证应注明迁出和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名称;回国留学人员出国前已注销国内户口的,需由注销地户籍登记机关出具户口注销证明);
4.《专家推荐信》(由两位本学科领域的博士生导师或相当水平的专家填写,其中一位应是申请人的博士生导师;对于留学人员,一般应有一位国外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作为排荐人);
5.培养单位或有关用人单位同意做博士后的意见(属国家统分的博士毕业生,须由培养单位的有关主管部门提供书面证明;凡委托、定向培养和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及其他已有就业协议的申请人,须提交原工作单位或有关用人单位人社部门同意做博士后的意见,并同时注明对申请人出站后就业去向的意见);
6. 在国外的留学人员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领事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以及《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意向书》;
7.博士培养单位或有关用人单位出具的本人现实表现的鉴定意见;
8.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近期《体检表》。
请将以上材料于2020年10月30日前报送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教学楼722),外地人员可采用EMS方式邮寄:甘肃省兰州市定西东路35号 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邮编:730000。
四. 审批程序
1.学校审核
研究生院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设站院、部考核申请人的品德、学业等情况,了解其个人要求,并与合作导师协商,提出考核意见报人事处审批,报送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负责审查申请资料,予以登记备案,并出具以下材料:
①同意做博士后的批件;
②博士后人员《户口落户(迁移)介绍信》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期满出站后需回原单位或按有关协议回原户口所在地工作的,进站时可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③根据申请人需要,出具《配偶流动证明》和其他需要的有关文件;
④申请者的有关资料原件。
五. 签订协议及进站
被录用的博士后由人事处发给进站通知书,博士后凭进站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学校研究生院、财务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图书馆等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党团组织关系由本人自带,交校党委组织部和校团委。如录用前为国家职工的,随带工资关系(注明停薪年月)。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时,应按国家法规和有关博士后工作的政策规定,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博士后进站时间从报到之日起计算。
六. 联系方式
招生信息咨询: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0931-5162472;
人事待遇咨询:甘肃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0931-5161038
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