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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学院2014工商管理学科第二批调剂复试通知

甘肃政法学院 /2014-09-20

  目前我校工商管理学科硕士研究生尚有调剂名额。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甘肃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甘肃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甘肃政法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发布我校工商管理学科硕士研究生第二批调剂复试通知。

    一、第二批复试时间

    2014年4月26—27日。

    二、调剂专业信息

    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等专业学术型研究生。

    三、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详见《甘肃政法学院2014年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初试成绩符合调入专业B类地区《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外国语为英语。

    3.调剂考生为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包括经济学、公共管理类等专业)。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包括经济学、公共管理类等。初试阶段未参加数学三科目考试的调剂考生,复试时加试数学科目。

    四、学费及奖助

    1.学费。2014年起对录取的考生全面实行收费制度。学术型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具体以甘肃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2.助学金。录取考生均可享受每生每年6000元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在职考生除外)、并可以参加学校规定的各类评优评奖,享受相应的奖励。

    3.学业奖学金。我校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占学校招生计划10%),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占学校招生计划20%),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占学校招生计划30%)。具体评定办法登录甘肃政法学院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网页查询《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五、调剂程序      

    1.请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确定申请调剂到我校工商管理学科。此步骤为调剂工作的最重要环节,不可省略,凡有意调剂到我校工商管理学科的考生务必认真填写。

    2.我校研招办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查阅考生调剂信息,对调入我校工商管理学科的考生条件进行审核,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我校同意复试的考生需尽快回复“接受复试”。

    3.同意参加复试并回复的考生请登录甘肃政法学院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网页招生工作专栏常用下载中下载并填写《政治审查表》,并在学校规定时间报到并参加复试,不按期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我校将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我校要求的时限内答复是否接受待录取,否则我校将取消“待录取”;一旦考生同意“待录取”,在未征得我校允许的情况下,不能再接受其它单位“待录取”。

    5.考生被正式录取后,我校将向第一志愿学校传真“调档函”,考生接到通知后,请尽快与第一志愿学校联系,催办本人报考研究生档案材料(主要指考研试卷或相关证明),然后及时寄到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7601383    传真:0931-7602158

    邮编:730070

    E-mail:zfyzb@gsli.edu.cn

 

                                       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处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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