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研究方向
1、环境生态学2、恢复生态学3、农业生态学4、植物生态学5、动物生态学
●培养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年,最长不超过6年。
●培养方式与方法
1、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重点培养博士生的优良学分,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2、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
3、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博士研究生时,应从相关学科中聘请副导师协作指导。
3、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以本校为主,积极开展与有关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的联合培养。
●课程设置与必修环节
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对博士生总学分要求不少于18学分,最多不超过22学分(不包括实践教育和第二外语)。课程分为学位课和选修课。博士研究生在中期考核前,必须修满培养方案中要求的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学分。学位课70分合格,选修课60分合格。
第一外语非英语的博士生,必须选修英语做第二外语。
博士研究生的必修环节为专业文献阅读与综述和实践教育。
(一)学位课(13学分)
1、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40学时,2学分
2、外国语180学时,3学分
3、生命科学与农业科技进展40学时,2学分
4、生态学研究前沿40学时,2学分
5、生态学研究动态(Seminar)40学时,2学分
6、学科综合考试2学分
其中,“生命科学与农业科技进展”由研究生处组织全校博士研究生导师共同开设:“生态学研究前沿”重点介绍生态学研究领域内的热点理论问题及最新研究进展,并进行课堂讨论,由本学科点教师共同开设:“生态学研究动态Seminar”围绕本学科在应用领域的研究焦点,结合博士研究生的研究兴趣和研究方向,由教师组织专题讨论,并进行必要的讲解和点评;学科综合考试由学科点统一组织,不具体设课,要求在中期考核前完成,考试成绩合格者计学分。
(二)选修课
博士研究生可选修2~4门硕士课程,共5~9学分,其中跨专业课程至少1门。
(三)跨专业或同等学历研究生补修课程
跨专业考取或同等学历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由导师提出具体意见,决定其补修本学科和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课程3~5门,填入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并报研究生处备案。补修课程考试成绩60分及格。补修只计成绩,不计入研究生阶段的总学分。
(四)专业文献阅读与综述
专业文献阅读与综述由导师指导,结合专业外语的学习进行,完成后写出读书报告,在论文开题论证前写出文献综述2篇以上,并经导师审阅通过。
(五)实践教育
博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和科研实践活动。参加实践教育的具体要求按《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参加实践教育的规定》执行。
主要培养环节
1、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分课程学习计划和论文研究计划。在导师和指导教师小组指导下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制定的课程学习计划和论文研究计划,并在入学后一个月内提交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
2、开题报告: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和指导小组指导下,明确研究方向,收集资料、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在阅读大量相关文献的基础上,一般在第2~3学期中期考核前,公开举行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会论证委员有由本学科5人以上专家(一般要求副教授以上)组成,跨学科的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负责对研究生的开题报告提出具体的评价和修改意见。
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可限期重做,重做仍未通过者则终止培养。对于进行开题报告后更换题目者,须按照上述程序重新进行开题。
3、学科综合考试与中期考核: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与中期考核一般在第二学期进行。学科综合考试未通过者,不得参加中期考核,中期考核达不到要求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需经再次考核通过。中期考核距论文答辩时间不得少于1年半。学科综合考试按《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规定》执行,中期考核工作具体办法按《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规定》执行,考核结果由学院报研究生处备案。
4、论文研究进展报告:为使博士研究生的论文工作得到所在学科教师的集体帮助,应阶段性地向所在学科教师做科研报告。进入论文中期阶段后,由学科点组织博士生报告科研工作的阶段成果和存在问题,听取建议,改进论文工作。
5、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前,由研究生处对其课程学习及各培养环节完成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进行答辩。
●学位论文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研究生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应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并反映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1、博士学位论文应是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应对科技进步与国民经济建设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使用价值。
2、学位论文的主要工作,必须由作者独立完成。研究工作必须坚持实验性原则,论文内容必须以博士生本人完成的第一手实验、观测或调查的材料为主。
3、博士研究生用于做学位论文的时间,不少于1年半。
4、博士研究生在校发表论文具体规定按照《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规定》执行。
5、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按照《甘肃农业大学学位授予细则》的要求进行,做到公正、公开,严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