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年中山大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1200人。
一、报考条件
(一)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二)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 有两名与本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四) 医学临床学科学术型专业(即科研型)只接受本科或硕士为医学专业毕业的硕士学位获得者(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
(五) 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学位(即临床型,含“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临床型方向)的考生,除须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已获得与报考学科(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相对应的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获得医学硕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临床实践工作经验的人员。其中,硕士专业为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和授医学学位的康复治疗学等专业的人员,只能报考中山大学以下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学科方向:
1) 硕士专业为授医学学位的康复治疗学,只能报考“105114康复医学与理疗学”方向;
2) 硕士专业为医学影像学,且本科为非临床医学专业,只能报考“1051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方向;
3) 硕士专业为麻醉学,且本科为非临床医学专业,只能报考“105116麻醉学”方向;
4) 硕士专业为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只能报考“105126中西医结合临床”方向。
2. 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六) 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者报考
1. 文、理、工、农科各专业接受获得学士学位,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报考博士研究生,除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三)项之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博士录取当年的8月31日);
2) 已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4门以上,且每门成绩不低于70分;
3) 在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2篇,或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且为主要完成人。
2. 医科招生单位的各招生专业(含授医学、理学、管理学、工学等学位的所有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
(七) 中山大学不接受学生在中山大学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八) 已获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九) 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十)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
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
二、招生专业和学制
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联合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制为五年。
三、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的招生人数为各学院、直属系、中心、附属医院(以下简称“招生院系”)2014年的招生计划数,具体招生人数将在录取前视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数包括免试博士研究生计划(含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招生人数。各招生院系招收免试博士研究生人数和公开招考计划数将于报名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务必留意网上信息。
有关博士研究生导师的介绍,请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raduate.sysu.edu.cn/zsw)的导师介绍栏目浏览查看,或向相关招生院系及导师咨询。
四、报名
(一)博士研究生报考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13年11月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提交报名信息。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二)考生网报后,须向报考院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科)送交下列材料(各招生院系通信地址见附页):
1.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3. 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4.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5. 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补交)。
6. 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7. 同等学力的考生, 在提交1、2、3、6项资料的基础上,还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专业硕士生主干课程成绩证明(须盖有修课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的公章)、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和获省部级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均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8. 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学位(即临床型,含“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临床型方向)的考生,在提交1、2、3、4、5、6项资料的基础上,还须提交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未交纳报名费或不将报考材料送(寄)报考院系查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 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 工划计划资助福利待遇均由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福利待所有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考试科目
(一) 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考政治理论),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时的政治理论课科目,文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理、工、农科为自然辩证法;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初试科目不重复的本专业硕士生主干课程,且均为笔试。
(三) 医科大部分专业(药学院各专业及部分附属医院的分子医学专业除外)的英语参加卫生部医学博士英语统考(含听力)。其它各学科、专业的外国语(含医科日语、法语、德语等)及业务课均由学校自行命题,学校自命题外语初试不考听力。
(四)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不指定参考书,往届试题不公布。
六、考试日期及地点
(一)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将于2014年3月举行,具体时间见准考证。初试后择优进行复试(部分院系全体复试)。复试时间、内容及方式另行通知。
(二) 考试地点在中山大学南校区(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注:所有考生在考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须携带研究生证原件)进入考场,以备查验。
七、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口语(含听力)和业务能力考核等。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被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注: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携带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招生类别及相关说明
(一) 2014年中山大学招收非在职全日制、委托培养和国家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
(二) 2014年中山大学继续实施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含硕博连读、直接攻博),该计划只招收学术型(科研型)博士研究生。
(三) 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均不招收直博生。
(四)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及“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发布。
九、学费及奖助金
(一)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文件要求,2014级秋季学期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二) 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0元,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部门批复执行。
(三) 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并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各类学业奖学金,还可通过申请中山大学的助教、助研或助管岗位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也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各类学业奖学金。
(四) 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联合工程学院双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见该院招生简介。
(五) “优生优培”计划的资助标准请见《中山大学2014年“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 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定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相关规定。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uate.sysu.edu.cn/zsw)上将公布有关招生事宜,请考生及时上网了解。
咨询热线:020-84113696, 020-84111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