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2018年我校拟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7名。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招生单位 |
250马克思主义学院 |
130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
260心理学系 |
招生计划 |
3名 |
2名 |
2名 |
学科 |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 |
120400公共管理 |
040201基础心理学 |
方向 |
69不分方向 |
69 不分方向 |
69不分方向 |
初试科目 |
1. 1901英语 2. 2901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 3. 3901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业基础 |
1. 1901英语 2. 2902公共管理学 3. 3902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
1. 1901英语 2. 2903心理学研究方法 3. 3903心理学基础(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
联系方式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文科楼301室 邮编:510275 电话:020-84113783 联系人:温老师 |
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103室 邮编:510006 电话:020-39332347 联系人:龙老师 |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中山大学心理学系办公室 邮编:510006 电话:020-39335843 联系人:李浩 |
备 注 |
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不少于2名 |
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不少于1名 |
只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 |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思想政治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或党务工作。
2.已获得硕士学位。
3.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骨干,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
4.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5.须有2名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6.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关录取的要求。
三、报名
(一)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于2018年3月22日-4月3日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uems.sysu.edu.cn/graduate/web/DcrRegistered.html)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4月11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网报后,须于4月8日前将下列材料送交到报考院系,材料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列: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3.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分别填写推荐、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的《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若为高校一线专职辅导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表的“工作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推荐意见”栏中明确“该同志为一线专职辅导员”。
4.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总结及未来工作设想(字数不限)。
5.2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从网上下载)。
6.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均可);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7.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最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前提交)。
8.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体检表从网上下载)。
(三)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送(寄)报考材料至报考单位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名费一经交纳,不予退还。
(四)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考生报考或录取资格。
(五)所有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初试时间及地点
1.初试将于2018年4月14-15日在中山大学南校园(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举行,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均为笔试。初试后择优进行复试;复试预计在5月上旬进行,复试时间、内容及方式等另行通知。
3.所有考生在考试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护照)、准考证进入考场,以备查验。
五、复试录取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口语(含听力)和业务能力考核等。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护照)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境外学位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最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前提交)。
3.结合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与工作实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4.本专项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培养,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考生不予录取。
5.报考本专项计划的考生在满足调剂要求基础上可在本专项计划内进行调剂,非报考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录取,报考本计划考生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外录取。
六、学制学费
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年。
七、联系方式
1.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电话:020-84113783,联系人:温老师
2.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联系电话:020-39332347,联系人:龙老师
3.心理学系
联系电话:020-39335843,联系人:李浩
4.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4113696、020-84111686
本通知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中山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准。
中山大学
2018年3月20日